首页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通知公告
来源:利用科 更新时间:2015-10-27 11:10:54
为落实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规范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委托行为,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土资厅发﹝2013﹞20号)精神,我局决定,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价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
XC-24/25号两宗地商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为出让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报名资格。
1、在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并在许可的评估执业范围内的土地评估机构。
2、在执业和年检过程中,年检合格,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评估机构,可在2015年11月2日上午10点之前,到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初次报名的还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工商局备案资料和近一年内的评估业绩清单。
本次评估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和电话报名等其他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58-8296722
三、选择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11月2日上午10:30在吕梁市国土局会议室举行,抽签活动由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主持,各评估机构代表现场监督。抽签结果当场宣布,活动结束后,评估机构与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委托合同。
四、评估费用支付
(一)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土地价格评估费按总评估费用的60%支付。
(二)评估费用待评估土地成交后支付(未成交不予以支付)。
特此公告。
附:吕梁市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报名表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