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更新时间:2018-07-04 11:43:00

                                                                                                        吕国土资发〔201873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依法保护产权,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自6月1日~8月31日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主要解决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业务、廉政等方面的问题。现将《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梳理、认真排查。各县市要认真对照《通知》指出的各类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排查存在的问题,切实摸清原因、掌握情况。

二、精心组织、认真整改。各县市要立即安排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请各县市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务求标本兼治,取得工作实效。

 

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照表
问题 表现 整改要求
限号倒号、凌晨排队 1.以人员不足、窗口不足等理由采取限号的方式限制群众办理登记
2.出现还没下班就停止办理的情况
3.对黄牛倒号、群众凌晨排队等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1.通过实名网上预约、微信预约与现场取号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满足群众办理需求
2.努力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因特殊情况确实超过当日受理能力的,应当采取现场预约的方式约定办理时间
3.制定应急预案,在业务量猛增的特殊时期,通过开展延时服务、及时增设临时窗口和增加受理人员等方式,防止出现群众凌晨排队
4.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黄牛倒号行为
群众反复跑路 4.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将群众合理的办事诉求以“不知道、不清楚”为由简单推给其他部门,让群众反复跑路
5.出现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让群众被折腾
5.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申请中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通过内部沟通协商解决
6.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凡需要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必须清楚、明确、完整的告知申请人
服务态度生硬 6.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举止失当
7.对应办事项拖着不办
8.咨询引导模棱两可、答非所问
7.建立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服务标准,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
8.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群众投诉的,一经查实,要采取批评通报、停职检查等方式严肃处理
违法违规收费 9.除依法收取的登记费外,违法违规增加落宗费、配图费、查询费、测量费等收费项目
10.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不落实登记费减免政策
11.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取交易手续费、房产配图费、出图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
9.在门户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登记收费的依据、名目和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10.对违法违规收费的,依法严肃查处
11.对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费的,要及时报请政府予以取消
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 12.对于分散登记时期因相关管理环节不完善、不规范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搁置,不排查、不研究、不处理,使群众解决问题没有预期、没有希望 12.积极主动与规划、住建等部门会商研究,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出台政策及时解决,满足群众正常办证需求
13.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14.对于分散登记时因部门管理不衔接等原因,导致登记范围内存在地类冲突的,除具有违法、权属纠纷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外,应当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对地类情况进行分层标注,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栏中记载有关情况
15.已经依法登记的不动产和权利出现交叉、冲突的,要告知申请人办理更正登记,经相关权利人同意或者依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更正
16.凡是出现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组织研究、不上报政府,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窗口配置不够、设置不合理 13.出现因窗口数量少、配置不均衡、不科学,导致群众办事不方便、办事大厅秩序混乱的情况 17.根据业务办理需求和能力,创造条件增加窗口数量、合理配置窗口类型,保证窗口数量能够满足正常业务办理需求,原则上县级不动产登记大厅受理窗口不低于5个
18.遵循人性化和标准化原则设置窗口大小、高度、形状,类型标识规范醒目,让群众舒适办事
人员配备不足、业务不够熟悉 14.因人员配备不足导致登记业务大量积压,群众在大厅等待时间过长
15.因登记人员不熟悉业务导致办事效率低,登记质量差
19.强化对不动产登记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20.确保骨干人员足额划转到位、落实到岗
21.科学配置登记人员数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实登记人员队伍,因岗配人,人岗相适
业务流程复杂、前置环节多 16.在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环节外,设置要求群众申请落宗、申请配号、强制换证、重复测绘、强制公证等环节和程序
17.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程序
18.在同一窗口让群众重复填表、重复提交材料、重复接受询问
19.要求申请人提交竣工决算书、房屋维修基金或物业维修储备金缴纳凭证,以及交易确认书、告知单、备案等各类“奇葩证明”
20.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强制公告
21.已经依法办理过首次登记的,权利人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不继续沿用已有的调查成果,要求权利人重新提交或者进行外业勘验,确需重新补充调查完善的,不提请政府落实经费,转嫁给权利人
22.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清晰、准确、详细地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等信息
23.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的要件
职责履行不完整、信息共享不及时 22.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等抵押登记办理、登记资料查询等法定职责交由其他部门负责
23.将登记资料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
24.要求群众自行收集、自我举证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
24.宣传和维护依法履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5.确保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以及资料查询等法定职责完整、统一履行,切实保护群众合法财产权
26.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依托,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获取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收取好处费 25.内外勾结,通过倒号卖号、加急办证、指定调查或中介单位等方式,收取好处费谋取私利
26.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人情件
27.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登记人员与中介等外部人员勾结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28.建立登记日志管理和痕迹管理制度,对于提前或延迟办理的业务,每一笔都要留下痕迹、写入日志,详细记录提前或延迟办理的原因
违规登记 27.滥用职权伪造材料虚假登记
28.对申请材料明显疏漏视而不见故意错误登记
29.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违规登记
30.为融资违法办理登记
31.泄露登记信息
29.一经发现,严厉打击,追究责任
30.及时依法更正或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补救
31.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加强教育引导。
32.以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等为重点,对所有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开展定期集中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摆表现、找差距。市县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全面熟悉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范,促使登记人员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定期梳理总结群众“办证难”的具体事项,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通过教育引导,努力做到政治合格、思想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
    完善制度基础。
33.部省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带着问题,派人沉下去,亲自办一办,深入一线开展调研
34.全面梳理不同登记类型实际办理环节和审核重点难点,以精简业务环节和审核内容为核心,明确各环节审核重点和必要材料,分类建立统一的标准化业务流程,各地要认真梳理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的程序,进一步精减流程,提高效率,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5.各地要全面完成登记资料移交,规范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加强权籍调查成果管理,建立健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机制,加强预告登记,宣传其在保护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合理充实人员。
36.各地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支持,根据工作量合理充实一定数量的登记人员
37.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建立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轮岗锻炼、业务交流等方式加强人员融合
38.制定不动产登记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考核和服务评价,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充分利用地方行风评议等手段,建立不动产登记人员考核和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抓紧在窗口设置按键评价器,实现现场评价,必要时定期电话抽样回访,实现事后评价
    创新服务举措。
39.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逐步实现预约环节网络化,申请环节信息化,办理环节同城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助化
40.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多措并举打造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
41.各地要积极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办理”、“不见面办理”等好经验好做法,年底前每个省至少有1个地市、2个县区实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功能的登记大厅占比不得低于50%,推进抵押登记窗口前置,在银行开放抵押登记端口的登记大厅占比应达到30%。全面加快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除交易职责已经整合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地区外,各省实施交易登记“一窗受理”市县比例要超过80%。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在保障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
    强化监督问责。
42.部、省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辟“我为不动产登记提建议”专栏,听取社会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并及时予以回应
43.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通过领导信箱、门户网站专栏、投诉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畅通问题反映和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台账,逐个处理并定期销号
44.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视频动态监管机制
45.部省两级建立明察暗访制度,部不动产登记局要定期派员到基层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部不动产登记中心适时派人深入一线窗口开展明察暗访,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整治期间要覆盖全部地市
46.各地要动态分析梳理不动产登记各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47.强化执纪问责,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坚持露头就打,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确保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群众的诉求按照规定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以及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驻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纪检组应依法严肃执纪处理。对危害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的典型人和事整治整改不到位的,驻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纪检组要督查督办,依法问责。对于问题严重、屡治不改,甚至被媒体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驻部纪检组与省厅沟通协调,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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