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吕梁市新区BF-10-04、BF-10-07、BF-10-10地块控规调整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增加工作透明度,便于公众知晓,接受公众监督,现将BF-10-04、BF-10-07、BF-10-10地块控规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BF-10-04、BF-10-07、BF-10-10地块位于规划新安大道以东,纬十八路以南。本次控规调整内容包括地块合并、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等。BF-10-04地块用地面积7458.33平方米,约11.19亩,原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控制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33%,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m;BF-10-07地块用地面积约6066.48平方米,约9.1亩,原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控制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33%,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BF-10-10地块用地面积约3342.44平方米,约5亩,原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控制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5m。调整后,以上3个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用地代码BF-10-04,用地面积18976.60平方米,约28.5亩,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m。
现具备公示条件,请批示。
公示期限:
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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