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炭行业贯彻落实省、市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更新时间:2018-06-22 16:00:00

吕煤办发〔2018〕308号

  

 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炭行业贯彻落实省、市

  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现结合实际,制定《吕梁市煤炭行业贯彻落实省、市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请根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吕梁市煤炭行业贯彻落实省、市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吕梁市煤炭行业贯彻落实省、市打造能源

革命排头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争当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结合全市煤炭产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战略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抓住“安全高效生产煤”、“绿色清洁利用煤”“大数据支撑提升煤”三个关键,牢固树立“控量、提质、增效、优产、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加快推进全市煤炭“减”“优”“绿”发展步伐。

二、主要目标

煤炭生产。到2020年,煤炭产量基本稳定在1.5亿吨左右。

原煤入选率。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5%。到2030年达到95%以上,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煤矿安全。到2020年,千人矿井单班入井人数控制在700人以下;2025年、2030年分别控制在600人以下、500人以下。

化解过剩产能。停缓建一批煤矿项目,到2020年,煤炭总产能控制到2亿吨以内,到2025、2030年分别减少到1.9亿吨、1.8亿吨。

三、推进措施

(一)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化解过剩产能。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为主转变,通过产能置换和减量重组,重点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大力破除无效低效供给,为优质产能更好发挥作用腾出释放空间,实现新旧发展动能转换和结构调整优化。严格控制煤炭产量和资源配置,坚持产能“增减挂钩、总量控制、逐步递减”的原则,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受理必须在现有产能核减、退出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确保在2020、2025、2030年,全市核准总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1.9亿吨、1.8亿吨。到2020年,全市煤炭产量基本稳定在1.5亿吨左右。2018-2020年引导退出产能330万吨,减量重组退出产能60万吨,减量置换产能73.8万吨。(责任领导:刘忠祥;牵头科室:规划科;配合科室:基建科、行业科、行政审批科)

(二)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大力发展煤炭先进产能。坚持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的原则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基建矿井对标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特级安全高效标准,高起点设计、高质量施工,一次成型建成先进产能矿井;鼓励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一、二级安全高效矿井强化提升、精细管理,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资源利用率、安全保障能力和环境保护水平,对照先进产能提标升级。积极推进以临县霍州煤电千万吨级煤电一体化为代表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力争到2020年,市属国有重点生产煤矿综采工作面实现可视化、自动化开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持省内领先;全市先进产能达到6000万吨,先进产能占比达到2/3。(牵头领导:刘拴亮;牵头科室:安监科;配合科室:基建科、行业科、运行科、信息调度中心)

(三)深入开展煤矿减人提效,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山西省煤矿减人提效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一优三减”工作,进一步优化系统,减少开采水平、合并或减少采区、减少采掘工作面数量;加强岗位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加快实现井下变电所、水泵房等重要硐室无人值守,逐步向主通风机房、主提升机房、空压机房等地面重要场所推广应用,扩大无人值守范围,通过井下减人和地面减员,实现既减人又提效。到2020年,千人矿井单班入井人数控制在700人以下;2025年、2030年分别控制在600人以下、500人以下,对不减人的矿井,严格实行“不减人就减产”约束机制。(牵头领导:刘忠祥;牵头科室:行业科;配合科室:安监科、人教科)

(四)加大原煤洗选力度,提高煤炭清洁化利用水平。新建项目和资源整合煤矿建设项目必须配套设计不低于生产能力的坑口洗煤厂,鼓励所有煤矿出井原煤必须通过坑口洗煤厂或委托社会洗煤厂进行洗选加工,严格高灰高硫劣质煤源头销售管控。深化政院企合作,推动全市洗(选)煤厂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大督查力度,严禁各煤矿、洗(储)煤厂出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煤泥。到2020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85%,到2030年达到95%以上,处于全国先进水平。(牵头领导:高艳龙;牵头科室:运行科;配合科室:基建科、安监科、执法科)

(五)开发煤炭大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化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依托吕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大数据中心、华为吕梁基地大数据中心构建“吕梁煤炭云”。进一步完善吕梁市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吕梁市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打造全市煤炭“一张网”、“一张表”、“一盘棋”的新型数据平台,全力推动煤炭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煤炭与现代化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牵头领导:李茂林;牵头单位:信息调度中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煤炭局贯彻省、市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工作部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推进和重点任务部署,局长任组长,牵头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规划科,负责统计、汇总工作进展和资料报送,督促各相关科室(单位)抓好任务落实。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牵头领导、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站位,深入理解加快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查检查机制,跟踪各科室(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并将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各科室(单位)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责任科室(单位)进行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教育普及,把煤炭行业“绿色清洁、安全高效”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注重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正能量,推动形成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的行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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