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更新时间:2018-02-12 09:43:00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切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预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违规收受或索要礼品礼金、购物卡、微信红包礼金、电子礼品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党员干部和职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各单位、科室要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从严要求,预防在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全局作风建设
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局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和执行相关作风建设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查“节日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负起管理监督职责
局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领导切实担负起对分管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布置与落实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节日期间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纳入值班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煤炭工业局纪检组核查督办。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所属单位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顶风违规的单位及责任人,从重追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煤炭工业局监督电话:8232035(驻局纪检组)、8223332(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lsmtgyj@163.com。
四、弘扬传统文化,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
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引导人们尚俭戒奢。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严格执行《吕梁市政府关于划定吕梁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抵制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自觉遵章守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酒后驾车。
五、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节日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畅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遇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做好节日期间煤炭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