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煤党组发〔2018〕10号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来源: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更新时间:2018-05-17 17:11:00

   吕煤党组发〔2018〕10号

    

  中共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党组 

  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在全市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厅、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吕办发〔2018〕6号)的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党组决定从2018年4月起到12月底在全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影响公权力行驶的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败“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党组统一领导,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总支、各支部纪检委员全面配合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把压力传导到监管人员,把责任压实在一线。 

  (二)坚持群众路线。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专项整治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不断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步落实,统筹推进。 

  (四)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是关键,解决问题是目的。紧紧围绕整治重点,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五)坚持挺纪在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穿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做到监督要早,防止小问题酿成小错误;惩处要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要真,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六)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推动我局相关职能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堵塞漏洞。立足抓常抓长,着力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局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具有执法、审批、受理权的工作人员;直接具有审批、执法、受理职能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及窗口单位。 

  (一)整治干部作风 

  工作重点:整治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等问题,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整治口号响亮、服务冰凉,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群众被迫多次往返办理;搞权力寻租,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执法不公,搞选择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和滥用职权等问题。 

  (二)整治生态环保方面 

  工作重点:整治煤炭企业不落实建设项目管理“三同时”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未采取密闭等措施控制扬尘,以环保为借口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整治行政执法方面 

  工作重点:对收费和罚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煤炭执法和行业管理等行政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工作方案》印发后,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迅速启动准备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结合岗位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查找梳理问题线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二)集中查处阶段(5月至8月)。坚决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市局将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在全局范围开展重点督查处理,届时将由领导组办公室牵头重点抽查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执法规范程度、自由裁量权使用情况等,对于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员,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三)综合治理阶段(9月至11月)。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组织不同层级的会议,认真讨论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三基建设”水平。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深化意见。领导组要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各项深化意见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新标准、新要求,把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形成正向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白兔林担任组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科级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胜同志担任,活动办要按照方案具体要求,狠抓责任主体和进度落实,责任落实到人,使整治项目具体落地。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下大力气抓实、抓好。 

  (二)强化责任意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由“一把手”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及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亲自抓,带头发现问题,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抓整改、抓落实,各牵头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加强与配合科室、单位的沟通协调,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在机构改革期间,要按照“任务随着职责走”的原则,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三)突出思想引领。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加强党支部建设、着力建设党内政治文化,让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起来、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发挥职能作用,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实现和具体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全面配合驻局纪检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党组 

  2018年5月3日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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