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动近期“三基建设”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9-14 16:00:00

   吕煤办发〔2018〕468号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全面推动近期“三基建设” 

  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三基建设”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近期“三基建设”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晋学明电〔2018〕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明确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责任到人,现就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1、党组、各支部、各直属单位要及时召开党组会、支委会、专题工作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认真组织深刻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骆惠宁书记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认识问题,树立常抓不懈、高标准推进的理念,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抓“三基建设”,坚持改革精神、法治思维、创新意识,坚持把“三基建设”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切实发挥“三基建设”强基固本、保障和促进机关工作的作用。 

  责任单位:党办、各支部、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2、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树牢“必须抓”“带头抓”的责任意识,自觉把“三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亲自调查研究、亲自谋划推进,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把“三基建设”甩给党务部门。 

  责任单位:党办、办公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3、建立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三基建设”联系点制度,建立局党组会定期研究“三基建设”的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党办、办公室 

  4、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三基建设”抓在手上,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带头讲党课、讲业务、讲管理,坚决防止出现降格要求,时紧时松,工作力度层层衰减的问题。 

  责任单位:“三基建设”办公室、人事科、党办、各直属单位 

  5、要深化全员参与,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动员起来,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努力、人人进步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6、充分发挥“三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能,推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月报送、季督查”,防止出现科室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三、坚持对标一流 

  7、围绕“三个对照”(即对照中央部署要求,梳理已经得到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具体情况,明确改进工作的举措,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对照发达地区和我省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找准差距,补足短板,提升工作标杆:对照人民期盼,分析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认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问题),8月底前,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一次“标准问题讨论”,学习骆惠宁书记讲话精神,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对标提标事项,修订完善“一目录三手册”,打造基础工作“升级版”,着力解决业务科室参与“三基建设”不够,“三基建设”与中心任务结合不紧、工作标准不高、内部制度“空转”等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8、强化精细化意识,结合工作需求,力戒形式主义、摒弃粗放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制度运行、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数据体系,形成责任具体、操作便捷、反馈及时的闭环控制体系,实现基础数据规范准确、基本情况明了清楚、责任主体明确到人,解决底数不清、规范不明、效率不高等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四、强化系统和行业指导 

  9、市局“三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煤炭 “三基建设”的整体统筹和具体指导,着力抓好基础工作对标、提标,抓好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抓好先进典型发现和挖掘,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本系统“三基建设”督导,杜绝“重安排部署、轻督促指导”现象。9月底前,要召开本系统“三基建设”推进会,深入分析 “三基建设”工作情况,选树先进典型,推动 “三基建设”整体提升。 

  责任单位:“三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五、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10、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组织群众工作职能。 

  责任单位:行业工会、妇工组 

  11、制定机关效能评估实施办法,从9月份开始,全面实施效能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人事科、党办 

  12、广泛开展干部职工专业能力测试,12月底前要完成本单位干部职工专项能力测评;人事科要对测评成绩进行通报,对测评成绩不合格的,离岗培训,培训后测评成绩仍不合格的,调整岗位并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的等级。 

  责任单位:人事科 

  六、做好梳理总结工作 

  13、各支部、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指定具体联络员,负责协调、推进、汇总、上报“三基建设”相关工作,9月7日前,要对所辖单位、科室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三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支部、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特此通知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9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相关科室。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