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能源局 更新时间:2021-08-24 15:42:00
中共吕梁市能源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巡察六组对市能源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4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加强党的领导核心、推进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契机。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专题会议,成立由局党组书记王建明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主要负责与市委巡察办和第六巡察组的对接沟通工作,起草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二)制定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在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先后3次召开党组(扩大)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六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三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逐项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化、实践化,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示范表率抓好自身整改,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全程把关、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发挥关键作用,履行关键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偏位、不走位,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市能源局党组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针对性制订94项整改措施,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标本兼治,以改促进,举全局之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能源转型高质量发展。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来看:上轮巡察反馈意见中整改不到位的6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本轮32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29项,还有3项正在整改中。市能源局将坚持从严标准,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意见中未整改到位问题
1、重点难点问题整改需加强协调沟通
(1)借用下属单位经费支付吕梁煤炭设备有限公司养老金的问题经2020年10月请示市国资委同意将294865.4元纳入市属特困企业解困资金范围予以解决,需要进一步跟进落实。
整改情况:局党组安排专人,加强与国资委进一步沟通协调,7月份国资委将纳入市属特困企业解困资金范围的294865.4元经费划转至我局,已将经费划转原借款单位。
(2)吕梁煤炭设备公司所属永宁市场商铺在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账中无法体现,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见该公司信息,该公司主体可能不存在,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与供销公司负责人核实,查看商铺使用证件、法院判决、裁决书等相关证件,要求专人妥善保管,并在局档案中留存证件复印件,确保资产如期收回。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全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配合国资委做好国有资产统一登记,统一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部分问题的整改效果不佳
(3)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和管党治党刀刃向内、自我净化韧劲不够的问题整改效果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其他可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市纪委处理意见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关财务、公务外出、差旅报销等各项制度。三是加强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监督检查,节假日前进行党风廉政提醒,节日期间对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点,节后及时将落实情况报派驻纪检组。
3、个别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
(4)对28名事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工作的相关手续至今仍没有履行。
整改情况:抽调专人,按照有关认定标准,对28名事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定。其中:21人身份认定是干部和聘干人员,并填报三龄两历认定表;7人身份认定是工人。
4、问题整改制度化坚持不够
(5)党务工作薄弱。存在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不是中共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入党培养。党务人员林秉霆经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等程序,发展为预备党员,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尽快发展入党;二是加强党务人员培训。6月中旬邀请市直工委领导对党务工作者与党支部书记、委员就做好党务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党务工作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5、个别问题存在虚假整改
(6)对个别人员向单位提供的整改资料审核不严,部分整改资料涉嫌造假。经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核实,该公司2014年以来从未收取过检查人员伙食费。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相关单位和局财务、纪检部门进行核查,逐一核实出差人员伙食费交纳情况,通过核查,共发现139人次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并责令补交,共计6950元。二是对未如实按规定交纳伙食人员,责成其单位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查,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完善机关财务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制度,提高干部制度执行力。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查,要求到企业出差附伙食交纳收据后方可报销。
(二)本轮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
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改革意识不强,以改革促发展、抢抓机遇魄力不足
(1)未能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引导煤炭企业将坚持落实去产能政策和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相结合的措施不够有力,在引导煤矿企业加强上下游布局,构建循环经济和高效高产的现代产业体系上缺乏有效手段和具体举措。目前,我市焦化和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全市的80%。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引导煤炭企业坚持落实去产能政策,推进煤矿企业将核减产能进行置换,贺西、中兴2座煤矿已办理产能置换指标折算认定手续,正文煤业核增生产能力产能置换方案上报省局。二是落实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吕梁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1年工作方案》。三是开展煤炭消费监测预警。针对前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3040.83万吨,超出进度目标118万吨的不利形势,及时将煤炭消费情况和煤炭消费预警情况上报市政府,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督促各县、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我市煤炭消费目标。
(2)统筹协调能力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积极推动我市煤化工产业发展,以发展煤化工产业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我市能源革命,更好完成我市煤炭消费总量压减和节能降耗任务目标。距离“十三五”提出的目标任务有很大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十三五”任务完成情况及节能形势,建议各级政府和发改委调整产业结构、控制“两高”项目发展。二是根据全省任务,分县、分部门、分行业科学下达我市“十四五”节能“双控”指标任务。在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的基础上,建议市政府将对部门节能工作的考核纳入责任制考核,对节能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三是制定《吕梁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1年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煤炭消费目标;定期调度煤炭消费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及煤炭消费监测预警。
2、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不够有力
(3)推广应用绿色高效采煤技术和加快煤炭先进产能建设举措不多,全市煤矿高耗能设备和落后环保设备升级改造步伐缓慢,我市煤矿原煤生产耗电30kw·h/t以上,距离先进产能煤矿耗电不高于15kw·h/t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试点并逐步全市推广。方山金晖瑞隆作为2021年充填开采试点,目前充填工艺已变更,正在建设;明确离石晋邦德、沙曲一矿、二矿、店坪为无煤柱开采技术应用试点,目前四座煤矿均已进入试运行。二是从设计环节督促煤矿加快环保设备升级改造,主通风机选型上优先考虑变频式等低耗电设备。三是加快推进生产煤矿产能核增工作,释放先进产能。对全市拟核增产能煤矿进行摸底调查,上报省能源局,同时报市政府。6月20-7月8日,对16座煤矿企业进行大检查,督促煤矿均衡生产。目前,汾西正文、西山德顺煤业2座煤矿核增产能报告已完成上报。
(2)推进煤成气供给保障能力积极性不够,我市煤成气增储上产工作协调和推动力度明显不足,实现2020年度18亿m3开采目标有一定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分解任务。对照《吕梁市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2021年工作计划》,细分各县和相关企业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联合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推进2021年煤成气增储上产工作的函》,深入中联煤层气公司(占全市产量70%以上),对照3、4月实际产量完成情况,提出增储上产要求,加快提升上产进度。三是积极协助采气企业开拓用气市场,缓减限产压力。5月以来,督促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提高“临临线”长输管道接气能力,全面解决中联临兴区块限产压力;督促嘉浩液化工厂加快检修进度,提前复产,每天接气33万立方米,缓减三交北区块限产压力。四是协调交口信发氧化铝厂解决用气问题。企业复工复产以来,煤成气气源充分,进一步组织供气企业和上游采气企业对接沟通全年供气具体事宜,拓展下游用气市场。
(5)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缺少长远规划,新能源全产业链条试点工作至今仍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制定《吕梁市“十四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我市“十四五”新能源初步拟规划风电210万千瓦,光伏63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2万千瓦,地热能利用预计达到80万平方米。二是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互联网项目”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与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签订的框架协议,加快建设年产3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5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25万千瓦储能项目、吕梁源网荷储一体化互联网项目。
(6)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等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各项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难以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节能监察和节能服务。制定印发《2021年度节能督查监察通知》,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向市政府书面汇报全市节能形势,建议市政府引进第三方服务和限批高能耗项目等手段,削存量,控增量。三是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等工作要求。与2019年相比,2020年煤炭消费量减少151.48万吨,下降2.53%,完成2020年煤炭消费年度负增长目标。
(7)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有偏差,部分县(市、区)在实施“煤改电”取暖过程中存在未立先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核实“未立先破”情况,原有取暖设施已拆除的,必须“兜底”取暖措施。通过督促整改,23个“未立先破”的情况已全部得到解决,原有设施拆除的已全部采取“兜底”取暖措施。二是牢牢坚持“先立后破”原则,在2021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务必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煤改电”工作,不得再次出现“未立先破”情况。
(8)煤矿智能化改造力度不大。推动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各大系统装备升级改造。推进采掘工作面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矿井综合单产10万t(个·月)的目标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5月26日组织召开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推进会,各县政府、能源局、主体企业总经理和部分试点煤矿矿长共100余人参加,积极推动全市煤矿智能化工作。并于5月31日至6月3日,分批次组织各县局、试点煤矿赴中阳鑫岩煤矿进行了现场观摩。二是开展煤矿智能化督查指导。5月下旬,对各县(市、区)局、主要试点煤矿企业开展督导,要求其加快智能化改造进度,同时加快提升、运输、通风和排水等系统无人值守,不断减少作业人员,提升矿井人员功效。三是巩固提升已建成的鑫岩、东江2个智能化煤矿以及柳林寨崖底等6个综采工作面智能化水平。
(9)对水煤浆技术推广应用工作重视不足,水煤浆研究室建设工作缺少统筹谋划,没有将实验室编制列入市级事业单位改革事项,导致实验室只能在县(市、区)级事业单位改革中由汾阳市成立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建设实验室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一线掌握实际进展。6月4日,市能源局王建明局长带队一行五人到汾阳市就水煤浆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水煤浆研究室成立情况、项目推进情况。二是积极向市编委申请,成立清洁能源联合实验室并列入市级事业单位编制。市编办以《关于汾阳市成立吕梁南科大绿色清洁能源联合实验室的通知》(吕编字〔2020〕90号)文件向汾阳市批复,为汾阳市能源局所属全额事业单位,纳入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范围。
(10)落后煤电机组淘汰和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应予关停的离石大土河热电厂、孝义市楼东俊安煤矸石、金岩热电三个电厂、交城美锦落后机电仍未关停。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落后煤电机组淘汰和改造工作。一是交城美锦电厂机组已关停淘汰并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孝义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孝义金岩热电等三个电厂属“上大压小”机组,待晋能孝义电厂投运并稳定供热后立即关停淘汰;三是离石大土河二电厂已于4月6日停运。
(11)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缓慢,柳林凌志售电公司仍未取得电力许可业务。
整改情况:加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督促指导。5月8日赴凌志售电公司开展调研,了解增量配电业务进展及困难,督促企业尽快变更法人,法人变更后立即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12)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不够有力。2019年之前批复的风电项目有14个至今仍未开工。
整改情况:对核准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推动14个项目建设投产。一是对依法合规的5个在建项目(兴县石楼山风电场风电项目、离石薛公岭风电项目、离石于家背风电项目、岚县王狮二期风电项目、交城会立、横尖一期风电项目)加强督促,并要求企业承诺2021年12月前并网运行;二是对核准文件有效尚未开工5个(兴县魏家滩风电项目、兴县宏瑞信友风电项目、中阳华信风电项目、岚县大蛇头二期风电项目、交城会立、横尖二期风电项目)督促完成开工前相关手续,并承诺2022年6月前投产并网。三是对核准文件失效的4个项目(临县兔坂风力发电项目、孝义市杜村风电项目、汾阳峪道河风电项目、交口县温泉乡风电项目)因林业手续无法办理、涉及生态红线、核准两年仍未开工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决策发生变化等原因的,按规定予以废止,上报省能源局。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集中学习抓得比较紧,个人自学抓得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应付学习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上级安排及时补充学习内容,针对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 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相关论述,引导党员干部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研究解决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面临的问题,确保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二是根据学习内容每月制作自学提醒卡,对班子成员日常学习情况、好干部在线学院等平台自学情况进行抽查、提醒、督促。
(14)主体意识不强,在党总支会议研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涉及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的会议也在党总支会议进行研究。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吕梁市能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党总支会议制度,明确不同会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涉及“三重一大”以及意识形态相关事项的,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5)对涉及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开展的少,比如《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精神均未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列入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学习。二是坚持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丰富学习形式,多载体、多渠道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活动。
4、担当作为精神不足,推动主管领域工作不够有力
(16)履职尽责有差距。长期以来,原煤炭工业局干部职工习惯于“坐门等客”“关门审批”,以批代管、严批松管现象严重,机构改革后普遍存在“审批迷恋”思想,导致主动监管的意识不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党员干部普遍出现了监管迷茫的问题,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以外的行业监管职能缺乏有效措施,对履行新承担的新能源领域监督管理职责存在职责不明、思路不清的问题。如,在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煤成气增储上产、能耗“双控”和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等工作方面存在“能力恐慌”,缺少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的意识,各项目标任务均无法完成。在审批事项划归行政审批部门行使后,对于深化能源行业“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思路不清,与发改和工信部门的职责划分至今没有梳理清楚。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集中梳理科室职能职责、工作措施、法律依据等,建立工作清单,提升履职能力。二是转变工作思路,推动全局党员干部从管“煤炭”到管“能源”固有思维中积极转变。三是举办“业务大讲堂”活动,利用周一晨会时间组织各业务科室,围绕科室职能谈工作、围绕能源革命任务讲举措、围绕“十四五”规划谋转型,通过互相交流研讨,增强科室人员对业务的了解和掌握,提升业务能力。四是集中精力加强能源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十八条”具体内容,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履行煤炭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重点突出电力、新能源安全监管,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以及煤矿项目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能源生产行为。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印发《吕梁市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大检查的通知》,由稽查科牵头,组织煤炭科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每月不少于20%的比例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年底达到全覆盖。
(17)对推动煤炭转型发展缺乏长远谋划,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煤炭绿色开采技术、矿井智能化建设的措施不多。如,充填开采、无煤柱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智能化工作面、重点机房硐室无人值守、大系统远程集中控制和智能化机器人等矿井智能化建设主要依托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对于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化建设方面思考不多、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绿色智能化改造力度。全市确定9处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和65处智能化综掘工作面作为试点,其中,民营企业占66.2%,不断引导和推动地方民营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化建设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金晖瑞隆煤业充填开采项目作为办实事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技术指导。二是强化培训力度。针对地方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分两批组织各县局、试点煤矿累计34人参加了省级煤矿智能化培训。同时邀请汾西华益公司首席专家开展了煤矿智能化讲座。三是组织现场观摩。5月31日至6月3日,分批次组织重点县局、主体企业和煤矿累计100人到中阳鑫岩煤矿进行了现场观摩。
(18)将重点难点工作下放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导致出现市、县互推互等的现象。如,推动我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煤电产能工作任务的措施不够有力,面对文件下发至各县(市、区)后无回音、不推进的情况,主观的认为责任已经“下放”,不能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导致全市淘汰落后洗选企业工作比较滞后。全市第一批拟淘汰的57户煤炭洗选企业仅关闭退出17户,2020年仅淘汰关停交城美锦热电2×2.5万千瓦机组,大部分企业工厂自备电厂的小型燃煤机组(全市单机容量十万千瓦以下燃煤电厂20余户)淘汰关停工作至今尚未进行。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全市第一批拟淘汰的57户煤炭洗选企业仅关闭退出17户”问题,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协调推进工作会,并赴柳林县、汾阳市开展现场督查,完成了省能源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二是逐步关停淘汰小型燃煤机组。其中:交城美锦电厂机组已关停淘汰并通过省级验收;晋能孝义电厂尚未投运,待其投运并稳定供热后关停淘汰山西楼东俊安、孝义煤矸石、孝义金岩热电等三个电厂机组;离石大土河二电厂已于4月6日停运。
工作作风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
5、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9)贯彻上级安排部署浮在面上,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如,2019年省能源局先后下达14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安排,市能源局仅组织人员开展了节能专项监察、煤炭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电力安全等的专项检查,对于省局要求开展的其他检查任务只是印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进行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吕梁市2021年市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加强对清洁取暖、节能“双控”、散煤管控等工作督导。二是制定《市能源局2021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围绕17项行政检查内容,严格落实全年696天计划执法天数,加强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责任科室开展检查结束后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填报相关检查信息,确保目标和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由稽查科牵头,电力、新能源等相关科室配合,制定出台下半年的安全检查方案,从七月份起对电力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情况开展检查。四是扎实开展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累计发现问题457条,拟行政处罚 190.43万元。
(20)工作作风不实。领导班子对所分管领域工作抓得不实、不细,科室人员对科室职责、具体工作举措研究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发挥集体领导职能,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载体,通过学习理清工作职责,强化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的自我管理。二是推行领导班子分管领域清单工作法,强化普通党员干部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做到每项工作有节点、有时间、有环节。三是举办“业务大讲堂”活动,利用周一晨会时间组织各业务科室,围绕科室职能谈工作、围绕能源革命任务讲举措、围绕“十四五”规划谋转型,通过互相交流研讨,增强科室人员对业务工作的了解和掌握。
(21)调研走访走过场,存在“被调研被安排”的现象。如,基层调研走访在听取县(市、区)级能源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主要由县级部门挑选就近的重点项目进行走访。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改进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确定检查企业,明确检查重点,杜绝“被安排”现象,确保检查效果。二是局领导班子带头,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和企业诉求开展调研,局领导已确定全年调研课题,报市委政研室备案,正在有序开展调研,年底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三是积极参与全市调研,拓宽工作视野。多次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就清洁能源利用深入煤层气、光伏、风电等企业进行调研。
(22)服务意识不强,对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了解不多,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如,中阳远景汇能车鸣峪风电项目和中阳华润二期风电项目共用一条外送线路,但是由于缺少协调沟通,车鸣峪风电项目完成后华润风电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导致车鸣峪风电项目至今未能并网输电,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和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工作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深刻认识监管是措施、是手段,服务是宗旨、是方法,要将能源监管和服务结合起来,在改进监管中优化服务,在贴心服务中促进能源经济发展。二是开展入企服务。根据《吕梁市开展入企服务(项目)工作方案》,6月中旬由刘拴亮副县级干部带队赴企业开展入企服务,了解企业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三是主动深入中阳远景汇能车鸣峪风电项目,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听取企业外送线路存在困难,协调华润中阳风电场并网试运行事宜。目前,中阳远景汇能车鸣峪风电项目完成并网试运行。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有差距
(23)开展巩固和深化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不到位,主要依靠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和地电吕梁分公司围绕抄表、收费不规范、故障抢修不及时、用电报装业务办理超时限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没有主动深入一线,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能源局《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发挥能源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召集国网、地电公司召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推进会,检视存在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提升服务措施。二是积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群众诉求,对于电网企业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电网企业进行整改并反馈。
(24)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力度不够,对工作数据调度的多,深入一线督导的少。进入2020年取暖季后,全市有124个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项目的村庄没有完成改造目标任务,特别是有71个村庄存在“未立先破”的问题,导致群众温暖过冬得不到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立先破”的问题,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或恢复原采暖设备采暖,目前“未立先破”的村庄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提前谋划,协调推进。根据市清洁办印发的《吕梁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向地电吕梁分公司和国网吕梁供电公司下达全市“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要求电力公司与各县(市)能源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及早完善“煤改电”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与上级公司积极联系,尽快按照规定完成“煤改电”相关的设备、工程建设的招标工作,确保“煤改电”工作如期完工并投入运行。四是发挥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组织财政、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农业等部门,分5组于6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专项督查,有效推动全市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开展。
7、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25)违规转款。2020年1月支出网络技术服务费3000元,收款人与服务提供者不一致。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2019年市节能监察支队支出8787元购买的5扇防盗门未记入固定资产,2019年市煤炭职工培训中心支出3973元购买的乒乓球台未计入固定资产。三是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市能源局机关2019年和2020年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支出11447.09元,市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和2020年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支出10105元,市节能监察支队2019年和 2020年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支出8284元,市煤炭信息调度中心 2019年和2020年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支出6400元,市煤炭设计研究院2019年和2020 年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支出10764元,市煤炭职工培训中心2020 年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支出1121元;市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19年和 2020年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支出2800元。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转款支出网络技术服务费3000元,为下属单位煤炭职工培训中心支出。经核实,收款人单位法人与提供服务者为同一人,在报销单据后补充关联相关资料、情况说明。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涉及培训中心和节能监察支队均已记入固定资产账。三是从个税实行开始对所有涉及个税的项目一一清底、重新检查核算,并将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全部申报补交,共计补扣税7488.77元,其中:局机关1831.53元、工程质量监督站1616.80元、节能监察支队1142元、信息调度712元、设计院1722.24元、培训中心64.20元、职业技术鉴定站400元。四是报销单据严格把好审核关,涉及个人税票问题一律让对方交齐个人所得税后方可形成报销原始单据。
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待加强
8、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6)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如,2019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能源局党总支会议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下属事业单位的组织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未按会议安排参加。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党章、党规的再学习,提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支部主动对接、总支定期检查,确保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支部工作出实效、不流于形式。三是局党组对履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2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员干部剖析问题 “换汤不换药”,检视自身问题大多是“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学习不深入”等说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自我批评多是易于整改的问题,批评他人多是蜻蜓点水,起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坚持完善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一是重新梳理、完善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二是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扭转党员干部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能批评、不想批评的思想,恢复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的利器本色。严格坚持“三个重来”原则,批评深刻、严肃,敢于红脸出汗。三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紧扣巡察问题整改,开展谈心谈话,深刻分析反思,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8)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规范。2019年8月,组织关系不在离退休支部的两名党员被提名为离退休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并顺利当选,局党总支仅在选举工作结束后向市直工委申请将两名党员转入离退休党支部,直到巡察组进驻后仍没有得到市直工委的回复,也没有给两位同志履行相应的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机关全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在市直工委党员信息系统中核实总支全体党员信息,对信息缺失党员信息进行补录。二是按照市直工委建议,重新选举离退休党员担任离退休支部委员,并履行报告手续,已得到工委批复。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果不明显
(29)党风廉政建设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如,局党组在听取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年终述职述廉汇报时以业务工作为主,对年初安排的党风廉政工作没有在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局领导的点评也以督促推进业务工作为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关注度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结合科室职能,梳理我局廉政风险点,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二是严格落实年终述职述廉制度,明确要求将党风廉政纳入年度履职述职评议中。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30)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处置失当。如,局党组对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视不够,仅在内部会议上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纪委处理意见责成局党组成员李茂林同志对两人批评教育并退费的基础上,两人所在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予以通报警示教育。二是在节假日重要时节进行廉洁提醒,加强对党员干部假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
10、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31)领导班子缺乏活力。市能源局6位县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57.3岁,年龄结构整体老化,班子成员普遍存在船到桥头车到站的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责任理念,强化责任,强化职能,增强工作责任心;同时立足本职,加强工作考核,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领导班子缺乏活力”,班子成员深刻自我剖析,转变“船到桥头车到站”思想,珍惜退休前的工作机会,勇于担当增强责任,负责好分管领域工作。三是强化党性意识,在保持政治本色上下功夫。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并于5月中心组第六次党史学习研讨会上进行学习。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标准检查自己的言行,常养公仆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坚持做到自省、自警、自励
(32)干部能力培养滞后。机构改革后,能源局党员干部普遍处于“煤炭安全监管”的旧思维中,对电力、油气、新能源等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学习不够,业务素质无法满足新职能职责的工作要求,导致履职能力跟不上能源转型发展的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聚焦干部知识和能力短板,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和形式,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组织电力、新能源、油气等行业专家教授,对党员干部组织分专业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利用周一晨会时间,各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职能、能源革命、能源转型发展等内容轮流授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制定《市能源局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全面提升能源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还有部分任务尚未整改完成,后期整改难度更大,整改完成的也需要长期坚持,持续巩固。市能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持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结束不收兵,对市委巡察六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针对市委巡察六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8223332;电子邮箱llsnyjbgs@126.com。
中共吕梁市能源局党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