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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3-17 09:29: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市发改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增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助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
日前,市发改委会同市农业局、工信局、应急局、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动员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的意见》,动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意见》指出,消费扶贫是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是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是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的有力举措,也是产销对接、多渠道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通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组织收购贫困群众农副产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单位参与消费的方式,加大我市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本次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的主要方式为:一是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组织农副产品的“点对点”销售模式;二是国有企业采购农副产品的定向采购模式;三是民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单位自主认购模式;四是政府主导的对口帮扶结对助销模式。
为推动消费扶贫的落地落实,确保消费扶贫真正成为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意见》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联动、加强产品监管、加强政策激励、注重供需衔接、加强典型宣传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特别是政策激励方面,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将企业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在金融、争取扶持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统筹做好农副产品收购、对接、销售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切实把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