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吕梁市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12-11 15:31:00

  信用办发20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国家通过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每月监测各市的信用状况并进行综合排名。近期国家发布了《吕梁市信用状况简报》,列出了目前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失分因素,导致我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靠后。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尽快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现将《吕梁市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任务分工》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按时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印证材料报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瑞婧  8236808  18536158565 

        箱:llsfgwxyzx@163.com 

    

      附件:《吕梁市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任务分工》 

    

    

      吕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吕梁市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任务分工

序号

存在问题

原因分析

工作措施

整改牵头单位

整改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黑名单数量占工商企业比重高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为1.45%,吕梁1.55%

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要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认定部门要通过约谈、信用培训等形式督促“黑名单”主体梳理失信原因,履行相关处罚要求,提交整改方案、整改承诺书及守信承诺书,达到标准后退出“黑名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金融、市人社局相关单位

2019年12月底前“黑名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覆盖率通过信用修复做出信用承诺的比例不低于30%2020年5月达到100%

2

重点关注名单数量占工商企业数量比重高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为10.61%,吕梁12.71%)

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整治。

1.加大僵尸企业进一步清理力度;
2.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逐户排查,通知到位,及时补报年报,采取必要措施,尽快移出异常名录;
3.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清理行动,该注销的责令其注销,该吊销的坚决吊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30%重点关注名单的退出工作,2020年5月底前确保重点关注名单全部退出

3

行业信用监管开展情况尚未获得相关数据

未将信用监管开展情况统计上报至全国城市信用监测平台。

建立信用监管定期上报机制,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8前将信用监管工作情况报送

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税务局、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

每月18前报送,长期坚持

序号

存在问题

原因分析

工作措施

整改牵头单位

整改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

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情况低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9条,吕梁2条

未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已开展活动未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开。

依托媒体、校园、企业、街道社区、村镇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情况,普及信用宣传教育活动以及诚信奖项评选活动。

市委宣传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明办、人行吕梁中支等相关单位

2019年12月底前,同时形成长效机制,每月18报送

5

规划纲要涉及的诚信制度覆盖情况低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18个,吕梁15个(目前未覆盖领域:税务领域、电子商务领域)

未制定出台相关领域诚信制度,或出台后未上报市信用办进行及时公开。

2016年来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摸底,在“信用吕梁”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对诚信制度未覆盖的领域,相关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相关制度

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

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所有已出台的相关制度。2020年起每月18前报送,长期坚持

6

“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情况低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30个,吕梁2个)

未及时上报“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

广集案例,大量提供主体宣传报道素材。

挖掘守信和失信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树立诚信典型,充分挖掘诚实守信主体的感人事迹和鲜活案例;曝光失信典型,针对电信诈骗、虚假广告、假冒侵权、非法集资、逃废债务等严重失信问题。

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明办、市金融办、人行吕梁中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

2019年12月底前,

同时形成长效机制,每月18报送

7

联合奖惩案例归集情况低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为1164个,吕梁3个

未及时上报联合奖惩案例情况。

按照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将联合奖惩案例报送。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行吕梁中支、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2019年12月底前,同时形成长效机制,每月18日前报送

序号

存在问题

原因分析

工作措施

整改牵头单位

整改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8

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5.39%)

具有行政权力的单位,在行政审批中没有全面推广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书未及时在“信用中国(山西吕梁)网站进行公示”

在行政审批中推广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在企业注册登记、食品药品、旅游、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使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山西吕梁)”网站公示

行政审批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2019年12月

9

A级纳税人占法人企业比重低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为4.39%,吕梁1.87%)

对A级纳税人的宣传力度不够,激励措施不够。

1.加强纳税信用宣传工作,丰富税法宣传方式。通过开班培训、现场咨询、企税座谈等方式,提高企业纳税信用意识。特别是加大“银税互动”工作的宣传,把A级纳税人享受的红利向企业推广;
2.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对A级纳税人给予一定激励,对B、M、C级纳税人加强管理及辅导,对D级纳税人重点监控、促其整改;
3.优化纳税咨询,丰富纳税咨询渠道。帮助纳税人依法纳税,让纳税咨询准确、及时,咨询答复统一、权威。

市税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银保监分局相关单位

2019年在2018年A级纳税人总量的基础上增长30%,2020年在2019年A级纳税人总量的基础上增长50%

10

双公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平均水平3.86,吕梁0.67

具有行政权力的单位没有落实“7天双公示”制度,没有将“双公示”信息全量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中国(山西吕梁)”网站公示。

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直单位严格落实“7天双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建立台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归尽归”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将2018年以来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全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网站上公示。

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2019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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