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家属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吕梁市发改委 更新时间:2020-01-30 22:01:00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家属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单位和家属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将我委机关及各类“家属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1.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组长:吴建军(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贺海昌(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永太(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江平(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宏中(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建勤(副县级干部)、刘广华(副县级干部)、刘宝平(副县级干部)、刘建荣(副调研员);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王润平(委办公室负责人)。

   2.原委机关“家属院”(钱龙小区、龙凤街小区 、菜市街小区、卫校小区、新华街物价小区等)由委机关会同相关单位、离石区相应街道社区和物业(门房)负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各县级干部牵头负责,其他干部职工在县级干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组名单附后)。

   3.原粮食局及局属单位办公区及“家属院”(粮苑小区、八一街小区、食品厂小区、粮干校小区等)由原粮食局各单位及分管领导会同离石区相应街道社区和物业(门房)负责。具体由县级干部牵头负责,其他干部职工在县级干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组名单附后)。

   二、防控要求

   1.要排查重点人员。各责任单位要以各自“家属院”为重点,按照“点对点、人对人”要求,入家庭排查人员来往情况,重点排查18日以来从湖北(外省重点疫区),特别是武汉市来吕、返吕的学生、务工和探亲人员,要分别建立台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诊治措施或居家隔离。

   2.要维护良好环境。各责任单位要每天组织对“家属院”区域进行清理垃圾等工作,消毒杀菌,保持良好环境。

   3.要进行出入登记。从28日起,各责任单位都要安排专人,在大门口设置工作台,对进出责任区的人员进行登记 。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姓名、性别、电话、从哪里来,是否从武汉来,有无与感染人员接触史等。

   4.要测量体温。各责任单位对进入责任区的人员要测量体温。对超过37.3摄氏度的要劝其立即到医院就诊观察。

   5.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出租的经营性商铺的管理,各商铺近日不得擅自开门营业,具体营业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6.要实行日报制。各责任单位要对责任区内每天防控疫情情况进行上报,每天下午1720前报委机关办公室王超鹏(电话:13994817070)汇总报市防控办。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及委党组的决策部署,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负责,履行主体责任,专门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压实责任,科学布控,确保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2.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疫情成员单位全体取消假期的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全体人员(除在湖北疫区和其他外省重点疫区的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3.各单位、各科室干部职工要不传谣、不造谣,维护我委和谐稳定秩序。

  附件:市发改委“家属院”疫情防控分组情况表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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