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级(冻)猪肉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2-10 10:25:00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级(冻)猪肉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现将《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级(冻)猪肉应急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8日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级(冻)猪肉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晋发改〔2020〕3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市级冻猪肉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猪肉市场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全面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落实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猪肉市场供应,保持猪肉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启动条件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当疫情出现恶化、供应出现紧张、市民出现抢购、价格出现暴涨等特殊情况时,对猪肉投放、调拨、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级(冻)猪肉应急工作领导组及职责 

  成立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级(冻)猪肉应急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委领导组) 

  组  长:吴建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主任 

  副组长:贺海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梁永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陈江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任宏中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刘宝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县级干部 

          刘建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县级干部 

  成员由委办公室、粮食物资储备科、价格管理科、地区科、价格监测中心、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都要成立相应的猪肉应急工作领导组。 

  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或结束猪肉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2.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猪肉应急工作; 

  3.负责猪肉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猪肉市场稳价保供,严肃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 

  6.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委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价格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贺海昌副主任兼任,成员:吴万有、高生平。 

  主要职责: 

  1.掌握全市猪肉市场动态,判断猪肉供应情况和价格趋势,向委领导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2.根据委领导组指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猪肉应急工作有关文件; 

  4.负责猪肉应急工作后勤保障; 

  5.协调落实本方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6.完成市防控领导小组和委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委领导组成员职责 

  1.着力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加强价格调控。健全猪肉生产、市场和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启动应急监测机制。加强价格巡查,摸排我市猪肉生产、流通、销售和价格一手情况,切实掌握猪肉货源、供求变化。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强化预测预警,做好预调微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责任科室:价格科、地区科、价格监测中心 

  责任人:  吴万有、任文静、焦勤奋 

  分管领导:陈江平  刘建荣 

  2.做好承储企业和储备冻猪肉的管理。提出增加应急冻猪肉存储建议;与承储企业签订疫情期间冻猪肉委托储备合同或保供协议;监督承储企业按合同规定及时完成收储和保供任务。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猪肉调控申请并负责相应工作. 

  责任科室:粮食物资储备科 

  责任人:   高生平 

  分管领导: 梁永太 

  3.畅通猪肉流通绿色通道。及时协调交通、交管等部门,解决承储和保供企业在猪肉运输中遇到的交通管制、城区限行等问题,确保承储和保供企业猪肉运输车辆行驶畅通。 

  责任科室:资环科 

  责任人:  张  翔 

  分管领导:刘宝平 

  4.安排、审核实施本方案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承储和保供企业政府补贴资金。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王润平 

  分管领导:任宏中 

  5.及时发布猪肉储备、价格监测和市场供应等各种信息,强化预期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舆情变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利用主流媒体和大型商超等宣传平台,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释放供应保障工作信号,有效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避免出现恐慌性抢购。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坚决遏制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 

  责任科室:价格监测中心  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责任人:  焦勤奋  魏二龙 

  分管领导:陈江平 

  四、预警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价格科会同价格监测中心建立全市猪肉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市内外猪肉市场供应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汇报猪肉的库存、流通、消费、价格等信息。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猪肉需求、库存、价格及猪肉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市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二)预警预防行动 

  建立猪肉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到的各类信息,分析研判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在第一时间上报预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通知有关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信息报告 

  猪肉市场出现本方案启动条件所列情形,价格监测中心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在1小时之内向委领导组报告,委领导组要在2小时内向市防控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报告。 

  接到监测中心紧急报告后,委领导组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掌握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党委领导组应急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时,委领导组要在两小时内向市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告。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心)参照上述规定、程序执行。 

  五、应急处置 

  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一)委领导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每日10:30和16:30前,将当地猪肉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委领导组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二)首先动用市级储备冻猪肉,必要时紧急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猪肉; 

  (三)落实动用省级储备猪肉的资金和补贴; 

  (四)制定动用市级储备猪肉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明确调拨、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五)必要时,根据省、市有关政策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对收储(冻)猪肉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六)提请市政府依法征用猪肉经营者的猪肉、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七)请求省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