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昆柳龙直流工程及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的通知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1-04 17:34: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昆柳龙直流工程
及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1930号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经研究,现就核定昆柳龙送广东、广西专项工程临时输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柳龙直流工程送广东临时输电价格为7.61分(每千瓦时,含税,下同)、送广西临时输电价格为7.08分,云南省内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为1.51分。 

  二、昆柳龙直流工程送广东线损率4.8%,送广西线损率3.5%,云南省内配套工程不计线损。 

  三、昆柳龙专项工程运行具备成本监审条件后,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正式输电价格,并按正式输电价格对执行临时输电价格的电量进行清算。 

  四、本通知自2020年12月23日起执行。专项工程并网至本通知执行之日期间输送电量,按本通知核定的临时输电价格清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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