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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4-12 15:36: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2020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等有关精神,稳步提升我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的信用排名,现将3月份信用监测指标数据归集情况通报如下:
一、数据归集情况
(一)“双公示”信息归集情况
截至3月底,全市共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9205条,其中:县(市、区)共归集8482条,市直单位共归集723条。
1.县(市、区)情况
从信息归集数量看,“双公示”归集排在前三名的是岚县、汾阳市和文水县,其中,岚县归集6062条,占县(市、区)归集总量的71%,予以通报表扬;石楼县、兴县和交口县归集数量为零,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1)。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信用办将对连续三个月报送情况不佳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希望引起高度重视。
2.市直部门情况
“双公示”信息归集数量排在前三名的是市行政审批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吕梁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归集数量为零(见附件2)。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信用办将对连续三个月报送情况不佳的市直单位进行约谈,希望引起高度重视。
(二)信用指标数据报送情况
自实行通报制度以来,部分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工作进展情况及佐证材料等。其中,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税务局、人行吕梁中心支行、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积极与市信用办沟通联系,及时准确的报送相关材料,予以通报表扬。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和文水县、方山县、交口县、石楼县、临县、岚县、兴县未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信用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
二要把握重点,提高质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层次挖掘信用信息,对高质量信息我们将在“信用吕梁”网站上进行宣传,并向省和国家推送。
三要注重时效,及时报送。要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特别是“双公示”数据的报送,须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数据上传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做到“应报尽报、应归尽归”。
联系人:杨彩霞 8236808
邮 箱:llsfgwxyzx@163.com
附件:1.各县(市、区)“双公示”信息归集情况表
2.吕梁市市直部门“双公示”信息归集情况表
吕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双公示”信息归集情况表 |
||
县(市、区) |
信息数量 |
排名 |
合 计 |
8482 |
|
岚县 |
6062 |
1 |
汾阳市 |
839 |
2 |
文水县 |
495 |
3 |
交城县 |
385 |
4 |
柳林县 |
225 |
5 |
孝义市 |
185 |
6 |
中阳县 |
174 |
7 |
方山县 |
97 |
8 |
临县 |
14 |
9 |
离石区 |
6 |
10 |
交口县 |
0 |
11 |
兴县 |
0 |
12 |
石楼县 |
0 |
13 |
附件2
吕梁市市直部门“双公示”信息归集情况表 |
||
序号 |
市直单位 |
信息数量 |
|
合 计 |
723 |
1 |
市行政审批局 |
630 |
2 |
市应急管理局 |
36 |
3 |
吕梁银保监分局 |
24 |
4 |
市委编办 |
15 |
5 |
市生态环境局 |
8 |
6 |
市能源局 |
6 |
7 |
市发改委 |
3 |
8 |
市文旅局 |
1 |
9 |
市市场监管局 |
0 |
10 |
市城管局 |
0 |
11 |
市金融办 |
0 |
12 |
市农业农村局 |
0 |
13 |
市财政局 |
0 |
14 |
市司法局 |
0 |
15 |
市交通运输局 |
0 |
16 |
市卫健委 |
0 |
17 |
市人社局 |
0 |
18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0 |
19 |
市医疗保障局 |
0 |
20 |
市水利局 |
0 |
21 |
市公安局 |
0 |
22 |
市民政局 |
0 |
23 |
市人防办 |
0 |
24 |
市教育局 |
0 |
25 |
市科技局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