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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8-13 10:18:00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巡察七组于对中共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1年4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组织推进
市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委机关整改工作。委总支、各支部、各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三是做好统筹结合,持续推进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与机关实际紧密结合,统筹开展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大讨论”“找差距”,妥善解决巡察发现的各种问题,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难题,有序推进标本兼治、建章立制。
二、从严从实全面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市发改委党组对照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研究细化提出3类46项整改任务,通过历时3个月的持续努力,已较好地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上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
1.委党组对巡察整改不重视整改情况
一是委党组在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动员会议、党组会议等会议上,多次重申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全体党员干部在对待巡察工作上政治站位要高。
二是党组书记带头,全体党组成员就市委关于政治巡察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自学。
三是4月下旬,党组会议就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并作出安排部署。
四是积极召开专题,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反思剖析。
2.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情况
(1)“中心组学习走过场”的问题整改再次走了过场
一是5月份,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党组书记带头就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反思,并对班子成员到会情形进行了检点,对缺勤人员后期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要求进行重点强调。县级领导、科室负责人按照议程交流发言,并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通过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已形成人人发言,谈心得体会的良好氛围。
二是对《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是5月份,对中心组学习缺席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四是在委机关一楼公示栏两次张贴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学习。
五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赴吕梁党建主题公园和泰化文化园,开展“共学党的辉煌历史 同谋发展改革良策”党史学习教育;赴离石凤山烈士陵园开展“学党史祭英烈续精神开新局”烈士公祭活动;赴方山贺龙中学、于成龙廉政文化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六是严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效果,每半年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2)“理论学习效果差”的现状没有改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和学习形式,明确学习主体、成员和职责任务。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抓实党员培训、支部“三会一课”等,建立定期召开“三会一课”长效机制,提升机关全体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效果
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对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成效进行了专项测试,并在党组会议上就测试成绩进行了通报。
(3)“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4月下旬召开总支会议,就党费收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党费定期核定制度。
二是4月下旬,委总支书记与相关基层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并指导工作方法。
三是5月中旬,委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要求各支部全面检视党费收缴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四是5月下旬,委总支书记带队赴各粮库支部现场指导党费核定收缴和其他支部基础工作。
五是5月底,各支部党费收缴自查工作全部完成,并重新核定了党员党费基数和应缴数额,明确按月收缴。
(4)执行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
一是针对拟提拔对象的举报问题,及时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依法依规按程序予以处理,对当事人杨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二是针对粮干校超职数任命问题,经核实已取得组织部门的批复文件,属高职低配,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轮巡察反馈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粮食安全、应急保障等重要批示指示有差距整改情况
(1)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政治使命感不强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粮食仓储设施维修和提升改造资金,分配下达到离石、中阳、汾阳库,项目已按期完成,并完成验收,解决了库房漏水问题,提升了粮食安全储存功能。
二是积极申请市级维修资金,用于文水、孝义库库房改造维修,项目完工后可改善粮库仓储条件,提高粮食出入库效率,减少存粮损失。
三是6月底,就当前全市粮库及储粮设施现状、存在问题及需要解决事项,向市政府进行请示报告,并申请仓储维修补助资金。
四是与中阳储备库、加油站协商,建立安全防护设施,修筑防堵墙,目前防堵墙已修筑完成。中阳储备库与加油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责任和义务,落实了安全责任。
五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和频次,5月底专程赴中阳储备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是年初,联合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共同转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储备管理增强粮食保障能力的实施措施》,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为保障应急供应,政府储备中应建立一定数量的成品粮油储备。离石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0天(含10天)以上市场供应量,其他各县市区也要建立5-10天的成品粮油储备。
七是5月,印发《关于开展储备粮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储备库就储备粮油建立情况、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储备粮油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油轮换开展情况开展自查。6月底,委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储备粮规模落实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就全市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及管理情况进行通报。
八是4月下旬,向市政府就拨付2019年下半年市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事宜提出请示,及时下拨市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保证各储存企业正常运营。
九是根据各县市区具体情况,6月份专门向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争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分行储备粮油贷款支持,保证县级储备贷款。
十是多次向粮食安全考核办公室反映,要求各县市区尽快建立县级储备,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分值。
十一是,全市已建立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储备和原粮储备。
十二是及时收回市级储备玉米购粮款。
十三是积极完成今年7月份到期需轮换的市级储备玉米轮换任务。
(2)对应急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责任担当不够
一是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库区范围内排洪排水工程建设已经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于6月底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二是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2020年9月,我委和民政局对接,对原民政局物资储备数量、品种进行了核实。由于当时我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未能投入使用,借用民政局存放,于2021年1月进行了一次例行检查。6月中旬,完成原民政局救灾储备物资移库。6月底,完成新采购救灾物资入库。后续储备管理等相关工作将严格按2020年12月出台的《吕梁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是加强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2020年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于2021年2月中旬到期,后期物资验收、费用清算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今年4月份,我委发布了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企业征集公告。6月份,财政局批复储备经费。6月底,与承储企业签订储备合同。后续储备管理等相关工作将严格按2020年12月出台的《吕梁市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是加强冬春蔬菜储备管理。2020年冬春蔬菜储备已于2021年3月底到期,后期物资验收、费用清算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2021年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将于今年11月份开始。后续储备管理等相关工作将严格按2020年12月出台的《吕梁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执行。
2.“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举措缺失,“参谋部”作用发挥不够整改情况
(1)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成效不明显
一是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对全市经济运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研判,一月一通报,强化对服务业发展相关指标的分析研判,着重关注工业中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煤成气等产业发展情况,逐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占比提高和改变“一煤独大”的局面。上半年,全市非煤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7%,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6.3个百分点,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2.2个百分点。非煤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6%,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5.2个百分点,高于省定目标(8%)11.6个百分点。
二是扎实开展入企服务工作。6月2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吕梁市开展入企(项目)服务工作方案》。6月中旬,组织14个入企服务工作组深入13个县(市、区)和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入企服务,宣讲政策措施,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诉求,推动问题解决,切实为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
三是加快推进煤成气产业发展。3月2日省政府赋予吕梁市非常规天然气试点权限。我委结合我市非常规天然气发展现状,研究制定了《吕梁市非常规天然气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于3月中旬上报省。5月18日上报省政府《关于吕梁非常规天然气综合改革试点相关政策的请示》,6月2日胡玉亭常务副省长对我市上报的请示作出“同意所拟”的批示,6月22日,省煤成气增储上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反馈进一步完善《吕梁市非常规天然气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吕梁市非常规天然气综合改革试点诉求》的函。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接省发改委相关领导,与省煤层气协会专家、相关企业进行讨论沟通,根据省直单位提出的意见,重新制定了我市的天然气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方案待市政府同意后以将以市政府名义报省。
四是加快推进铝镁新材料产业发展。①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吕梁铝镁铜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4月30日,组织专题协调推进会议,协调解决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镁新材料园区铝材深加工企业用电负荷和电价问题。②全力推进已投产铝材加工项目达产达效,同时又顺利推进4个铝材加工项目落地。其中:江苏元泰10万吨铝合金高导新材料项目总投资2.5亿元,2月已开工,预计今年9月可投产;浙江台州经海金属制品公司年产 5万吨高精密铝合金线材,包头亿江铝业7万吨铝合金板带项目4月15日开工,预计2021年11月底投产;中国航天工程与科学研究院3D增材智能制造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年底,铝镁新材料产业园区七个铝深加工项目全部投产后,可实现中润公司50万吨“铝水不落地”目标。
五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①逐月安排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对纳入工资范围的所有支出进行全口径摸排。加快各类奖励性支出发放进度,市直部门文明奖、考核奖、休假补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全部批复各单位,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奖励性工资已发放到位,带动非营利性服务业快速增长,6月当月营利性服务业完成58亿元,完成量创今年当月新高,较5月增加9.2亿元,同比增长26.8%,增速明显回升。②与统计部门开展合署办公,和商务、工信、交通等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对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统标准的146户应入统未入统服务业企业月度营业收入开展重点监测,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③联合统计部门,逐月对服务业27项核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研判、核实、检点。④联合市政府督查室、统计、纪委监委组成服务业联合督查组,对每月统计指标排在后两位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对连续两个月统计指标不达进度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约谈。⑤联合市考核办,重点排查全市47户大型工业企业和煤炭企业中的运输、餐饮、销售企业,引导其注册新公司,促进二三产业分离,并把该项指标量化作为市级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作为推进全市服务业补考进位工作的抓手,目前共成立了23个“三个服务业企业”。⑥《吕梁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目前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重大投资项目带动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组建吕梁市项目推进中心,三定方案已报市委编办,目前编办暂未批复。项目推进中心主要承担全市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开工建设、竣工投运、要素保障等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
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就项目谋划、项目推进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剖析。
三是加强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用足用活中央、省优惠政策,提高项目申报入选率。
四是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加强摸排梳理,提高项目成熟度,提升争取资金和项目的精准性。提高申报项目要求,对成熟度低的项目不予上报。
五是围绕今年我市“三个一批”项目以及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将固投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各县;强化推进机制,部门联动,跟踪服务,按月调度排名通报;强化常态化服务机制,实行台账化、清单式管理,定期不定期调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强化要素保障机制,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抓好市级统筹和分级配置,极力协调要素安排和项目需求匹配契合。通过抓储备、抓转化、抓进度、抓达产,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落地见效。
六是加大项目申报力度。①农业水利方面,筛选申报生态修复工程项目8个、水质提升工程项目3个、水库类工程项目4个,目前我市汾河百公里示范区文水县段生态修复工程经省筛选已上报国家发改委。②产业方面,推动中润二期50万吨电解铝和2×66MW电厂项目。积极对接中国铝业、华阳新材料兆丰铝电有限公司和太原东铝控股有限公司整合置换电解铝产能指标,积极争取中信戴卡集团200万只铝合金汽车轮毂等项目。③资源环境方面,及时要求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根据《关于印发吕梁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主动对接县级住建部门和相关乡镇,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和材料要求,做好前期手续准备工作。④物流业方面,积极指导冷链物流企业做好肉类物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孝义市丰邦农商贸大市场有限公司中鼎鑫农晋西农商城项目于4月底通过省初评,上报至国家发改委。指导孝义市“邮快结合+快快合作”和汾阳市“交快合作”申报省农村物流模式创新试点。
七是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①农业方面,安排交城县将2016、2017三北防护林人工植苗工程项目按照流程提交消项库并报请省发改委核销。督促离石区将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按照流程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并按项目进度和国家要求节点按时调度。②资源环境方面,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15吨/日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已全面开工,预计10月底完工;交城县白漳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正在积极协调县级配套资金,完善开工前手续。③产业方面,赵家塔集运站储煤场项目中央资金下达后,及时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实地勘查项目进展,强调专项资金独立管理,专款专用。并先后多次督促兴县政府和项目业主尽快开工建设。目前前期手续全部完成,设计招标已完成,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搅拌站、地勘复查、临时用电电源、进站公路已完工,企业已向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征)预交储煤场征地费1000万元,向兴县自然资源局预交土地费100万。④教育卫生方面,4月份,针对教育卫生领域中央投资部分项目存在未及时销项问题,向相关县下达督办函。6月份,就2020年未能开工的市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撤并。⑤社会民生方面,汾阳市博物馆已经完成选址、立项手续,正在开展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工作。柳林残疾人服务中心项目,正在积极完善土地、林业等手续,项目已于6月28日开工建设。
八是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培育力度。①联合统计部门,对战新企业发展现状、经济指标、发展方向等分析研判,2021年我市战新企业数量达到84户,较去年新增20户。②以全市开展入企服务工作为契机,实地调研我市战新企业2021年生产经营情况,加强税收、用地、用能、人才等方面政策宣讲工作,提升企业对政策红利的知晓度和运用度。③积极培育技术创新载体,4月份申报2户工程研究中心,6月份3类战略性创新产品申报我省2021年创新产品和服务。
3.“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整改情况
(1)党组牵头抓总力度不够
一是委党组加大对各专项规划的研究力度,统筹结合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联合编制专家团队对各专项规划进行充分研讨。
二是各承办科室结合我市实际,再次对专项规划目标任务及重点项目进行了审核把关。
(2)工作作风不实
一是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在党史学习教育“找差距”环节,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剖析。
二是各专项规划承办科室对规划再次进行了调研、研究、讨论、意见收集等。《吕梁市“十四五”高品质生活规划》,对规划专栏进行了重点修改,并增加绿色低碳、、特色文化空间、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多次赴市科技局、军民融合院、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16个部门和13个县市区收集新基建重点项目谋划建设情况、有关文件政策法规,并与编制单位进行专门对接,就思路补充、内容调整完善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吕梁市“十四五”新业态规划》,对我市新业态发展领域、重点方向、重点项目多次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吕梁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对现代物流、中介培训、实施主辅分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吕梁市非常规天然气“十四五”发展规划》,对简化现状部分、目标提炼、重点任务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结合吕梁实际对部分铁路项目进行了重新布局,根据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吕梁市“十四五”能源革命及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对规划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结合全省“十四五”期间“两高”项目清单,对部分重点项目做出调整。《吕梁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规划》,5月中旬与山西财大对《初稿》进行了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5月下旬与省规划进行了衔接,重点对所涉及的一些刚性约束指标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就规划思路、总体布局、特色节点安排、项目谋划等问题,多次与相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及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研究讨论。并于3、4月份赴各县市区重点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赴贵州、四川、浙江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我委承担的9个专项规划均已提请市政府审定。
(3)工作推进滞后
一是专项规划推进滞后的科室,在党史学习教育“找差距”环节,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剖析。
二是各专项规划承办科室,积极加强规划衔接,加快编制进度。紧密结合省市规划内容,进一步把握时间节点,对照规划编制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有力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6月9日-10日,我委已组织专家对各专项规划进行了评审。
4.委党组对政治巡察重视不足,压力传导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5月19日,党组书记召集科室负责人和县级干部,组织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和委整改方案,要求深化对政治巡察及其整改的认识,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结合专题征求意见,县级干部多次与分管人员进行谈话,传导压力,督促其按要求落实好相关整改措施。
三是当事人贺某于5月份主动向党组书记、分管领导进行自我检讨。6月22日,当事人贺某在党组会上进行诚恳的自我检讨,委党组再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
(1)思想上不重视
一是6月23日,印发《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包括党组学习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并形成长效机制、意识形态文件专柜保管等)。
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意识形态的学习教育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各支部党史专题学习。在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次党史专题学习中,党组书记闫斌胜同志结合自身在方山县的工作经历,讲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全委上下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在中心组第六次党史专题学习中,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并提出了学习落实要求。
三是形成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长效机制,从思想上和制度上,筑牢意识形态工作的根基。6月22日,党组会议就吕办发〔2018〕38号和吕办发〔2020〕30号进行了传达学习。
(2)机制上不健全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28日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同时向市直工委报备.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进行了通报。
三是做好守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清单》。
(3)研判上不经常
一是建立委党组季度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6月22日,党组会议就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党组书记就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二是县级干部经常性检视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在机关第一党支部二季度党员大会上,委总支书记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结合保供稳价、常态化防疫、中美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实施、庆祝建党100周年等进行形势教育,并就如何汲取历史经验做好当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讲解。
三是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按照规定于6月中旬上报2021年二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报告。
6.党的建设弱化整改情况
(1)支部建设不健全
一是4月28日,委总支书记与粮运党支部、七公司联合支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商讨支部建设工作,提出相应措施。5月8日,委总支书记赴七公司联合支部调研座谈。七公司联合支部已完成支部委员补选,5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5月17日报市直工委,5月26日市直工委批复同意。
二是委党组会研究确定老干支部和粮运支部班子按相关规定配备和调整,并在机关办公室紧张的情况下为无活动场所的老干支部和粮运等企业支部调剂提供了议事办公室。
(2)发展党员不规范
一是委总支书记、当事人分管领导、所在支部书记、所在科室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
二是5月份,当事人提交书面检讨。当事人所在科室提交了对其批评教育情况。当事人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对其提出通报批评,并暂缓确定其为发展对象。当事人进行个人表态发言,自我批评检讨。
三是6月24日,委党总支组织举办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会上总支书记对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
(3)组织生活不严肃
一是组织修订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重新修订了集体学习签到表,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二是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了一次排查,委总支书记对2020年11月10日集体学习缺勤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是对2020年12月3日未参会的科室负责人,组织进行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交流的补课发言。
四是5月11日周二集体学习时,委总支书记对会场纪律、会风会纪做了进一步强调。
五是对五月份、六月份周二集体学习情况进行了公示通报。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整改情况
一是5月中旬,委分管领导分别与李某、任某就粮干校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谈话。与食品厂孙某谈话,并安排通知李某就违纪事项进行整改说明。并就财务报销、调研食宿等相关法律规矩进行重点强调,涉及单位、人员作出书面检查。约谈离石库主任,并重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限期整改,违规列支费用、违规接受宴请费用于5月20日前退返。
三是组织直属单位的领导开展违规报销、违规接受宴请等相关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及时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
四是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今后对重大决策、支出需严格按程序和要求进行。
五是5月底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下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要求各下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需提前3天内向分管领导进行报告。
(三)原市重点项目发展服务中心巡察反馈问题
1.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省委、市委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
根据《吕梁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吕编字〔2020〕25号)文件精神,市重点项目发展服务中心划转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经委党组研究已将市重点项目发展服务中心纳入委机关统一管理,人员整合到委机关工作,执行委机关学习制度,理论学习坚持按委机关学习总体安排部署进行,同时认真研究新的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学习。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吕梁市重点项目发展服务中心更名的通知》(吕编办字〔2021〕4号)文件精神,市重点项目发展服务中心更名为吕梁市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单位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科级职数方案已经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编办正在审核审定,单位职能职责完全转变,主要承担全市发改政策宣传、转型发展服务、经济运行监测、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委编办核定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委党组安排工作任务,加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开展工作,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服务工作。
2.工作作风不够实,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改情况
从2021年起,已将原重点项目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划转至委机关统一管理,两辆公务用车及加油卡移交委机关统一管理。财务方面执行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干部管理方面执行委机关人事管理制度;收发文、档案管理制度和办公用品等领用登记执行委机关公文处理和后勤管理制度;带薪休假资金发放执行委机关带薪休假管理制度;公车管理使用执行委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构改革后,未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政治建设有差距,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整改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于2020年12月31日已批复撤销市重点办党支部,5名党员转入委机关一支部和二支部。机构改革后,党员干部能很好地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
原市重点项目发展服务中心更名市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并调整为市发改委管理副处级事业单位后,,主要负责人未明确,单位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科级职数未批复。主要负责人确定,三定方案批复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选配好科级干部,履行好新的职能职责。主要负责人未确定、三定方案未批复前,由党组代为管理,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成效
下一步,市发改委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落实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持续整改工作作为对政治意识、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能力、政治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验,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以永远在路上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构建“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科室(单位)负责同志直接责任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紧盯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续跟踪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
四是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持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及时梳理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着力围绕职能职责,履行好经济综合部门职能,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统筹协调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谋划构建好具有吕梁特色的经济发展体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改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 系 人:王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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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