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17-05-10 00:00:00
截止2017年5月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吕梁市第七批11个案件已全部完成调查处置工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省配合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组上报,并在吕梁日报和吕梁政府网站专栏进行了公示。群众反映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吕梁市临县木瓜坪乡大和村村内多家鸡场肆意倾倒鸡粪,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多家鸡场”涉及三家鸡场。分别为凤翔养殖有限公司、临县农家兴养殖有限公司和辛艳荣鸡场。凤翔养殖有限公司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且停用已建成的堆粪场。将鸡粪堆放到自建的临时堆粪场,距离鸡场100米左右且无“三防”措施;临县农家兴养殖有限公司和辛艳荣鸡场为规模以下养殖场,均未建设符合要求的堆粪场所。临县环保局对凤翔养殖有限公司拟罚款10万元,并责令该企业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启用堆粪池、取缔临时堆粪场;临县畜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临县农家兴养殖有限公司和辛艳荣鸡场3日内对现有鸡粪清理干净,并对堆粪场消毒处理,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场,并达到防雨、防渗、防溢的要求;临县畜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临县农家兴养殖有限公司和辛艳荣鸡场各罚款1000元。
2.群众反映的孝义市下栅乡兴跃村边,奥凯达化工厂倾倒赤泥把村民的土地污染,没有采取环保措施问题。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建有赤泥库,赤泥库建设有赤泥档坝构筑、排水及防洪设施、场区内防渗、下游集水池等设施。因赤泥库即将堆满,新赤泥库异地扩建项目于2017年2月份开始实施,已按环评要求进行了场地修整和防渗铺膜,完成了40%的场底平整,边坡削整、赤泥坝、拦水坝正在施工中。未发现有随意倾倒行为。检查发现企业施工与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洒水抑尘,存在扬尘污染现象。孝义市环保局拟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责令该公司在施工与运输过程中要加强洒水作业,控制扬尘污染。对山西奥凯达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公司赤泥堆场工地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下栅乡分管环保的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下栅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群众反映的吕梁市离石区下安村恒大华府小区南面,空地里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经相关部门调查,该处土地为已收储的闲置土地,内有原挖沙遗留的沙石、沙坑,新城建设将建筑垃圾和周边居民遗弃的少量生活垃圾倾倒。5月7日,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已组织开始平整碾压现场,平整后对部分区域黄土覆盖;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通知恒大华府项目单位,今后禁止将生活垃圾倾倒到该处。
4.吕梁市交城县王明寨村北,山西省新元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有刺鼻性气味,白黄色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到白石南河;对环评手续存在质疑(现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该企业处于停产检修状态。由于使用的原料和中间产品、副产品均为易挥发物质,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密闭不严极易产生刺激性气味;未发现私设排污口和向白石南河排放废水的痕迹。要求该公司在复产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如果出现超标情况,环保部门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依法进行处罚。
5.反映的吕梁市文水县开栅镇开栅村,地税所旁边有一配煤场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的生长问题。经调查,反映的“配煤场”为文水县开栅张四宝储煤场,属非法储煤场。文水县对该储煤场进行了取缔。对监管责任人文水县环保局开栅环保所副所长进行诫勉谈话。
6.反映的吕梁市汾阳县金罗镇水峪村,巨源洗煤厂倾倒煤矸石在水峪村的沟里,污染环境;并且存在粉尘和水污染的情况。经调查,该洗煤厂煤矸石运送至环评规定的煤矸石处置场所,矸石场建设矸坝和排洪渠,分层填筑碾压并覆盖黄土,处置规范;厂区四周未发现排污口,没有排水痕迹;部分原煤、精煤苫盖不严,存在粉尘污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中阳县环保局拟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对中阳县环保局负责监管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7.反映的吕梁临县林家坪镇光明村张家沟,村主任在村民水井附近开设养猪场,猪粪便肆意倾倒,流入井内污染水源。经调查,反映的“养殖场”为临县常宏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为村委副主任兼村民小组长。养殖场设计年出栏200头猪,不属于规模化养殖企业,清粪方式为干清粪。现场检查发现粪便收集池容积小且未建设防雨顶棚;反映的“饮水井”位于养殖场西南方向约130米处,饮水井顶部封闭,现场检查未发现饮用水井周边有猪粪和尿液痕迹。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拟对该养殖合作社罚款3000元;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水井进行了水质采样,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将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8.反映的吕梁市文水县孝义村有一家丰峪保温材料厂有化工性气味排出、污水横流。存在粉尘污染。经调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一是由于集尘效率低,车间内和集尘室外侧有矿棉纤维积尘;二是现场燃料堆场散发刺鼻性气道。文水县环保局拟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燃料堆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优质低硫燃料;停产期间完善集尘系统,提高集尘率。
9.反映的吕梁市兴县澳家湾乡交口村,万峰石料厂将矿渣倾倒在交口村的沟里,污染环境。经现场调查检查,企业于2011年11月停产一直至今,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倾倒采石场旁沟内,未建设拦渣墙、排水沟。兴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6月15日前按照环评要求完成渣场修建拦渣墙和排水沟,并进行生态覆土。
10.反映的吕梁市孝义市所有的黑小企业,洗煤厂、配煤厂都存在污染情况,在公路旁边,扬尘污染严重,西盘粮村,有一兴安化工厂离村民居住的房子过近。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吕梁市孝义市所有的黑小企业,洗煤厂、配煤厂都存在污染情况,在公路旁边,扬尘污染严重”是反映孝义市“小散乱污”企业。目前,孝义市按照环保督察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孝义市兴安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升级改建年产200万吨砂状氧化铝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对公司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测算表明,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孝义市大孝堡乡西盘粮村于2009年迁建改造,改造后该村居民区距离兴安化工厂界为300米左右。孝义市计划于2017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小散乱污”企业的取缔工作。
11.反映的吕梁市文水县武午村村西海威钢铁有限公司私自占用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生产时污染环境,有噪声污染,私自挖坑采沙。经文水县环保局现场调查,海威钢铁有限公司2×450m3高炉、1×60吨炼钢转炉及配套轧钢生产线和3座石灰窑正在生产,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文水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企业厂区噪声不超标;但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一是未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二是场内运输道路降尘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经文水县国土局调查,海威钢铁有限公司在2011年2月与7月施工建设期间,存在对建设地基部分所挖出的砂就地用于工程建设,但在项目建成后未发现采砂行为;该公司在2011年2月和6月存在两次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文水县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与第五批X27为同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