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冬春季水污染防治监管交叉检查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19-02-03 11:00:00

  1月25日,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冬春季水污染防治监管交叉检查工作。

  会议通报了11市近期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统计情况,指出了我省目前水环境质量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及水污染防治任务的艰巨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冬春季水污染防控,确保完成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特别是劣V类断面约束性指标要求,决定1月-4月份在全省开展强化冬春季水污染防治监管交叉检查。 

  这次检查将采取11市相互交叉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对因管理原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与考核,加大超标处罚力度,倒逼污水处理厂强化运行管理。二是严格管理入河排污口,对未经审批的非法排污口,一律取缔。三是严禁垃圾入河,会同水利部门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强巡河力度。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倾倒等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围绕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针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以及污水直排入河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査处向河道非法倾倒煤焦油废水、焦化废水等危险废物,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同时要求各市抓好推进落实,对重点城镇污水厂安排专人实施驻厂监管,确保收集到的污水全部处理,并实现达标排放;抽调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人员,同步实施交叉检查,重点围绕汾河“四河一渠”及部分严重污染河流强化环境监管,特别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溢流口封堵、应急强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水企业排放监管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査,对发现问题列出清单交由当地依法进行处理。对问题突出的流域区域,省生态环境厅将予以专项督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