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5家企业扬尘治理不到位被扣信用分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0-08-14 15:35:00

  8月12日,记者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对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双随机”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太原市龙湖·长风天钜大井峪城中村改造A区项目等16个较差项目被通报。根据相关规定,16个项目涉及的15家施工企业和15名项目经理、15家监理单位、15名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用信息,将记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分别扣综合信用分10分,并由项目发包方核减施工单位“三项费用”总额的50%。

  16个检查较差项目分别为:太原市龙湖·长风天钜大井峪城中村改造A区项目、太原市窊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5-6(1/2/3/5#楼)、太原金茂府项目、大同市金水北源、大同府衙修复工程、朔州市电子城数码港商业一期项目C区、原平市鸿业尚城(B区)建设项目、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城市棚户区改造怡欣苑安置区项目、柳林县御锦华府小区、太谷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新晋世家项目、晋中市同力达商住楼、阳泉市开发区红星美凯龙(左岸蓝山-卧龙天著)8#-10#楼及二期地下车库、长治高新区大道市政道路工程、书香门第住宅小区、翟庄棚户区改造2#安置房项目、滨湖一号。

  通报称,我省进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双随机”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普遍存在未按照相关要求支付“三项费用”的情况;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后裸露土方地面苫盖不及时不到位,湿法作业措施形式化,物料苫盖不严等问题较多;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施工扬尘治理监理职责,未认真实施监督检查,无扬尘检查记录等问题。   为深刻汲取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区重大爆炸事件和近年来国内危化品储存环节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政府安委办决定从8月1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检查范围主要有三类:涉及硝酸铵、氯酸钠、氯酸铵、氯酸钾、硝基胍等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含混装炸药地面站;危货运输企业和涉及危险货物库(堆)场。

  此次检查由应急、公安、交通、环境、海关、国防科工等六部门联合开展,根据部门职责确定了不同的检查重点,采取省政府安委办统一领导,企业自查自改、市县全面检查、省级重点督查的检查方式。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重点通过“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省政府安委办将组成联合督导组,重点对全省硝酸铵生产企业储存、运输、销售、流向等环节进行检查。

  省政府安委办指出,每年 7-9 月份是化工事故的高发时段,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全面排查。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正值暑期汛期,极端天气较多,且受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影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复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要组织有经验的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服务,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严防走形式、走过场。要强化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危险废物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的联合审批和从严把关要求,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布局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建立检查工作台账,严格监督检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隐患反复出现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由市级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国防科工、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从重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