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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0-12-30 10:33:00
日前,新修订的《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实施。《预案》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规定事发地设区的市或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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