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 更新时间:2021-03-25 15:18:00
针对蔚汾河2021年1、2月份碧村断面氨氮超标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全市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会议和县委、县政府3月22日专题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蔚汾河水质改善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围绕蔚汾河碧村断面退出劣五类水体目标,研究确定了近期执法检查重点及相关工作措施:一是对涉及蔚汾河水体污染或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问题,要一律以县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组名义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对排查发现的涉水企业偷排超排、设施运行不正常、逃避监管、数据造假等问题,一律实行上限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如屡教不改、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的问题,要启动按日连续记罚,并建议县政府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措施。三是对污水处理厂实行驻厂监管,对未经处理直排、溢流等严重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一律进行上限罚款。如逾期得不到有效整改,建议县政府采取通报、约谈、取消第三方运营资格措施。四是对影响蔚汾河水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一周进行一次整改情况通报,对连续两周未整改的问题要建议县政府下达警示通知,跟踪督办。五是加密蔚汾河分段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并向县政府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方案”要求,面对复杂严峻的蔚汾河氨氮超标问题和形势,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思想和决心,严格监管执法,严肃工作纪律,始终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影响蔚汾河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性、突出性问题得到有效彻底解决。为确保水环境突出问题执法行动顺利开展,成立蔚汾河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机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总牵头,分管监管执法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具体负责巡查检查、跟踪督办及信息调度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