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已开始实施。《管理办法》定位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为全国碳市场开展第一个履约期奠定了基础。
钢铁、建材(水泥)等行业今后将陆续纳入全国碳市场。
那么,《管理办法》有哪些关切点需要注意,如何理解其中的核心思想?近日,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马爱民,围绕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