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固废中心 更新时间:2019-01-09 09:18:00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壤环境污染源监管管理,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局在2017年公布的《吕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的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对名单中的企业进行了增补,最终形成2019年《吕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示。
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