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更新时间:2019-06-06 16:21:00
一、土壤重点工作解读
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
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以强化农村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制定了2019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源头减量。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和养殖生产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环境监管,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解决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统筹运用污染治理、资源利用和结构优化等措施,实现农业污染问题系统治理,确保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典型引路,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统筹规划、稳中求进。统筹规划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任务,选择基础较好的村庄开展示范工程,探索解决难点的方法和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整体提升,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稳定推进。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保障国家水安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五、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
工作思路是“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强基础”指摸清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建体系”指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控风险”指构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体系,“保安全”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