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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7-11-10 00:00:00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及《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局于9月11日组织召开吕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市局污普工作领导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韩建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详细介绍了国家及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明确本次污染源普查的对象、范围、时间及目标,并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普查计划、方案和制度等。各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信息联络员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传递国家和省市污染源普查相关政策以及县(市、区)的工作信息,确保信息收集畅通。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机构,确定联络员。未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办公室的县(市、区)的,要加强督促,并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部组建到位。二是结合实际,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四是各县(市、区)要明确责任与义务,抓好各项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