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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10 15:41:00
近日,国家针对普查表漏填和指标错填等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求按照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同步审核的模式,提高数据审核工作效率。现将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普查表填报及指标审核整改工作的通知》(晋污普函〔2019〕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普查办于2019年1月24日前将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重复企业名单和行政区划梳理汇总结果发送至市普查办邮箱(ll2wbgs2017@163.com )。
二、对工业源G106表填报开展专项审核,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普查表补充填报及审核工作。
三、对近期数据审核提出的问题,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县级将进行通报。
联 系 人:冯 雯
联系电话:15135481766
附件:C:\fakepath\吕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普查表填报及指标审核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