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 更新时间:2022-03-16 09:50:30
高维星同志,男,中共党员,1961年7月出生,1980年参军,1983年退役,现任柳林县昌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2013年,他被柳林县人民政府授予“2012—2013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年中共柳林镇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中共柳林县委、柳林县人民政府授予“柳林县五一劳动模范”称号;同年,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全国优秀网格员”称号;2020年柳林镇贺昌村党支部授予“疫情一线好党员”称号,同年,中共柳林镇委员会,柳林镇人民政府授予“民兵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多年来,贺昌民兵应急分队在高维星同志的带领下,依据上级武装军事机关的要求,做到科学编制、规范制度,正规施训,合理统筹,始终坚持着眼使命任务,加强民兵队伍规范化、正规化队伍建设,也已把这支队伍建设成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一支维护柳林经济社会发展,遂行应急应战抢险救援使命任务的劲旅。2012年4月,柳林镇贺昌村支村两委为了稳定境内秩序,给县、镇两级政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秩序,毅然决定组建一支集治安巡逻、反恐维稳、森林防火、应急救援为一体的贺昌民兵应急队伍。经县镇两级和县人武部批准,决定任命对工作负责、有责任心、事业心的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高维星同志担任队长,负责组建民兵应急分队。2013年,县武装部编入“柳林县常备民兵”序列。建队以来,他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着眼遂行使命任务建设队伍,坚持党管武装开展工作,坚持任务引领训练队伍,坚持正规化整训、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耕耘自有收获,付出总有回报。2013年分队被柳林镇评为“先进单位”、获得县政府、县武装部“优胜奖”和“战备训练考核年度优胜单位”;2014年县武装部授予“民兵发挥作用一面旗”,县政府授予2012-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行政村”;2015年县委、县政府、县武装部授予民兵参建“先进单位”……2017年吕梁军分区授予“应急先锋勇挑重担树形象、常备分队执勤守卫展风彩”锦旗,2019年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4.5火灾救援先进集体”等荣誉。诸多荣誉的获得充分说明他自受命以来对建设这支队伍付出的努力、做出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高维星同志始终以一名军人的精神风范,做到退伍不退役,永葆军人本色。他不畏付出而努力,也不畏殊荣而骄傲。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甘当排头兵、急先锋;他听党指挥、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为把贺昌民兵应急分队真正建成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召之急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全方位应急遂行抢险救援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作用的一支为柳林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坚强劲旅而奉献出了毕生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