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

来源:吕梁市 更新时间:2021-11-29 16:52:23

经批准,日前印发《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8章43条,重点对医疗保障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保障办法等作出规范。《规定》明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

有什么新变化呢?

首先是“3免”:军人、军人配偶和军人未成年子女实行免费制度。

其次是“4优”: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实行优惠医疗保障模式。

《规定》以前,军人家属看病,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

《规定》之后,军人家属按程序实行免费制度,军人父母及配偶父母急诊门诊医保报销后,再减免20%;如果住院,医保报销后,减免50%。

在个人医保报销和军队体系医院优惠后,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庭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免费了!

免费、优惠医疗覆盖哪些人?

包括现役干部、军士(不含义务兵)、军改期间的军官转文。值得注意的是,退役后无论是退休还是逐月还是转业复员自主都不在该优惠优待政策覆盖之列。

军属还享受这些待遇保障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属有哪些待遇保障?

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分别有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①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② 随军配偶由部队向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③ 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院校入托入学;

④ 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⑤ 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⑥ 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⑦ 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夫妻分居补助;

⑧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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