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退役军人高考加分!最新政策来了

来源:吕梁市 更新时间:2023-02-01 17:42:14


近日,教育部印发
《关于做好2023年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作出部署


规定第46条明确
烈士子女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
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
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享受加分优待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
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
且不得超过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可加分值不得超过10分



规定第49条明确
平时荣获二等功
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
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
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
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
艰苦边远地区
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
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
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
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
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
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应予以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
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残疾人民警察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
并达到投档要求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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