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双拥宣传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 更新时间:2021-03-07 10:08:48

吕拥办函〔20215

关于进一步规范双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开展双拥宣传是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扩大双拥工作群众基础、拓宽双拥工作领域、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国防军队建设、推进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双拥浓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双拥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双拥宣传的主阵地。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双拥系统宣传主阵地为“一网一刊”,即:中国双拥网、《中国退役军人》杂志。

二、积极报送稿件。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双拥办推荐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在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活动中探索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凝聚共同做好双拥工作的力量。市双拥办将把投稿刊稿情况纳入双拥模范创建考评内容,不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并以此作为年终双拥工作考核和评奖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双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双拥宣传的正确方向,同时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是否涉密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请各县(市、区)双拥办、市直各单位第一时间将双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编制双拥工作简报报市双拥办,由市双拥办统一向中国双拥网、《中国退役军人》杂志投稿,要求各县(市、区)每月至少要上报两篇,各单位每季度至少上报两篇。


吕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闫建生,0358-8498917,15835898890;邮箱:llsybgs@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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