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应对强降雨过程发出紧急通知

来源:吕梁市水利局 更新时间:2018-07-10 08:51:00

  据预报,7月9至12日我市将出现今年汛期最强降水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50-80毫米,局部地区可达100毫米以上,特别是10日北中部分地区有暴雨,11日中南部部分地区有大雨,局部有暴雨。由于此次降雨量较大,短时强降雨极易形成洪涝、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为全力应对此次强降雨过程,8日市防指向各级各部门发出了紧急通知。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市直水管单位务必高度警觉,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水雨情信息,认真履行防汛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特别是各县(市、区)防指总指挥、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汛情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肩负起法律所赋予的神圣使命,认真履行防汛职责,确保全市度汛安全。 

  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防汛应急值守,进一步增强对汛期值班工作的责任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带班领导要严肃带班纪律,真正到岗在位,值班期间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掉手机,不得让临时人员值班,不能出现脱岗、断岗、睡岗等现象,要高度重视洪涝灾情的统计和报送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市防指将重点对各级各部门的履职情况、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三是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与武警、消防和军队的沟通联络,互通信息,进入临战状态,在发生一般险情时能及时投入抢险,确保险情处置“抢早、抢小”。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与防汛物资代储单位的联系,备足抢险物资,在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调运和投入使用。县级水利部门要派出专家赴重点水库、淤地坝检查指导,有漂流项目的县(市、区),遇强降雨天气第一时间疏散游客,在建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区域、居住场所的隐患排查,如遇较大降雨,务必提前停工,遇有险情,及时指导施工一线人员进行撤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要求水文、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和预报,强降雨期间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密报送频次,及时报送各地雨情、水情。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利、经委、交通、公路、通讯、电力等部门要对本部门所属各类设施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制定相应的除险措施。尤其是城建、教育、旅游、煤炭、土矿等防汛重点行业,要对所属的城市、学校、景区、煤矿及其它矿产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发生。 

  五是要求各县(市、区)要以乡镇为单位通知受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的工矿企业和有关施工单位,注意加强防范,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乡镇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雨情变化,靠前指挥,亲自组织对危房、危窑进行排查,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及时做好转移和安置工作要通知所有可能受洪水威胁的乡镇和村庄,加强防范,一旦遇有情况,迅速组织群众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市防指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担当,加强应急着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实时掌握雨情、汛情等信息,加强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指挥,及时发布预警,与各县(市、区)防指、气象、水文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市平稳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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