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来源:吕梁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18-04-23 10:47:00

  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保密、信访、综治、工会、车辆、固定资产等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草拟全市、全局性统计工作报告,通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报告;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中央级统计经费和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经费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机关责任制考核。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三)国民经济核算科。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完成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按照省统计局要求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四)工业交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对全市开发区在地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与资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市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平均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统计执法科。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依据中办、国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事业单位: 

  1.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处级) 

  (1)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包括镇、乡、村个数,户数、人口、劳力,农村基本设施等。 

  (2)农业生产统计:包括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情况。 

  (3)农业经济核算:包括农林牧鱼总产值、物质消耗、增加值、发展速度。 

  (4)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农、工、交、建、商等各业总收入、总费用、纯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等。 

  (5)农村住户调查:包括住户生产、收入、生活消费、财产拥有等。 

  (6)农村扶贫监测。 

  (7)农村统计网络建设。 

  (8)完成其他随机性工作。 

  2.城市抽样调查队 

  (1)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发展等统计调查; 

  (2)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4)进行统计分析; 

   3.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1)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名录库有关的统计数据; 

  (2)综合整理和提供名录库统计数据; 

  (3) 负责对各县(市、区)的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的考核; 

  (4) “非四上”样本单位核实比对工作; 

  (5) 组织协调相关专业对 “非四上”样本单位的核实比对和处理; 

  (6)负责完成对“非四上”样本单位信息在名录库中的更新和维护; 

  (7) 组织实施全国经济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8)综合整理和提供经济普查统计数据; 

  (9)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10)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11)进行统计分析; 

  4.市属驻县(市、区)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各县(市、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主要承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评价和地方重要统计数据的补充抽样调查任务。 

  5、市服务业调查中心 

  (1)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2)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 

  (3)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服务业行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 

  (4)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服务业发展情况考核; 

  (5)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服务业统计工作评价工作。 

  (6)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7)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8)进行统计分析; 

  6.市统计教育培训中心 

  (1)负责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2)承办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相关工作。 

  (3)负责拟定干部教育计划、培训、总结工作; 

  (4)负责全市统计系统外出培训人员及行程安排工作; 

  (5)负责市局各专业科室培训报备及后勤工作; 

  7.市统计局数据处理中心 

  (1)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全市统计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 

  (3)负责组织全市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全市统计自动化系统的业务工作; 

  (4)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5)负责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6)管理维护吕梁统计信息网(内外网)。 

  联系方式: 

  办公室 0358-8223317   永宁中路9号吕梁市统计局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0358-8223801  永宁中路9号吕梁市统计局  

  国民经济核算 0358-8231112  永宁中路9号吕梁市统计局  

  工业交通统计科0358-8223439   永宁中路9号吕梁市统计局 

  贸易外经统计科 0358-8231229  永宁中路9号吕梁市统计局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0358-8228868  吕梁宾馆北楼六楼 

  能源和资源统计科 0358-8227300  吕梁宾馆北楼六楼 

  人口和就业统计科 0358-8211322  吕梁宾馆北楼五楼 

  统计执法科0358-8229725  吕梁宾馆北楼六楼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处级):0358-8239559  吕梁宾馆北楼六楼 

  城市抽样调查队:0358-8250109    吕梁宾馆北楼六楼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0358-8229869   吕梁宾馆北楼五楼 

  市属驻县(市、区)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0358-8233373  吕梁宾馆北楼六楼 

  市统计局数据处理中心:0358-8223519  永宁中路9号经委六楼 

  市服务业调查中心:0358-8235896  吕梁宾馆北楼六楼 

  市统计教育培训中心:0358-8239976  吕梁宾馆北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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