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多措并举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

来源:吕梁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18-08-13 15:32:00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居民收入的主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全面、及时反映吕梁经济发展成果,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吕梁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56号),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指挥有力。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吕政办发〔2016〕70号)要求,建立“四上”企业入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由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发改委、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煤炭局、商务局、住建局、税务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四上”企业培育和入库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制度,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形成政府领导、部门主抓、统计协助、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指挥有力,协调到位。 

  二是强化企业培育,激活源头活水。培育“四上”企业是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重点培育的“四上”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精准扶持措施,在项目核准、企业融资、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通过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常态化制度化的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培育对象企业尽早达标入库。一是继续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要把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成效体现在“四上”企业入库数量上,着力解决好“新增”的问题。二是关注现有中小企业的发展,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着力解决好现有中小企业“达标”的问题。三是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和引导在吕梁生产经营但不在本地统计范畴的产业活动单位,使其变更或重新设立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着力解决好“产业转法人”的问题。四是强化引导措施,重点抓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着力解决好“个体户转企业”的问题。 

  三是做好协调配合,督促及时入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0号)要求,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在确保衔接一致前提下,细化和扩充单位基础信息,形成部门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增“四上”企业入库工作,要全面摸排调查辖区内企业,督促达标企业及时申报入库,将未达标但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部门统计库进行重点扶持,培育达标后及时入库,积极解决入库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要重点面向达标未入库的准“四上”企业宣传入库工作的重要意义、扶持奖励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入库工作流程,做好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协调,促使达标达限的准“四上”企业积极主动申报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 

  五是实施扶持奖励,用于统计工作。市政府对首次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入库的“四上”企业一次性扶持奖励5万元,用于购置报送统计报表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布置联网直报所需的网络环境。 

  六是给予调查补贴,建立激励机制。统计部门研究制定“四上”企业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考核办法,充分调动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市政府对在库“四上”企业的一名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给予每月80元的调查补贴,调查补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七是加大执法力度,力求应统尽统。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包括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从根本上保障“四上”企业应统尽统,应统必统,统必合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