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18 09:15:00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吕梁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妇女规划”各领域工作进展良好,全市妇女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
一、妇女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稳固
2016年,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妇女事业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995.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896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6亿元,税收收入65.5亿元,同比增长3.3%。 经济实力的日趋增强,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教育支出59.94亿元,同比增长0.20%; 妇幼保健经费7619万元,同比增长46.46%。
随着经济的较快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29元,同比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80元,同比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44元,增长6.3%。收入的提高,促进了居民生活质量的明显改善。
二、全面落实发展规划,妇女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妇女卫生保健状况不断改善
“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领导下,各地积极开展促进妇女健康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妇女的生存权和健康权,提高了全市妇女的健康生活水平。
2016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2.63/10万人,住院分娩率达到99.7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5%,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为100%,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5.29%,孕产妇艾滋病检查率为105.85%,孕产妇梅毒检查率为107.18%,以上指标均提前完成《吕梁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目标。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43%,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加强对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降低了妇女常见病患病率。2016年,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为0.002%,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为0.11/10万人。
(二)妇女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2016年,市委、市政府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扎实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依法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更好地促进了全市妇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妇女工作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1、学前教育发展较快。2016年,在园幼儿12.9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2.6%,较2015年增长0.1%;
2、所有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2016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8.95%,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6.2%,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8.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2%。
3、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2016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比2015年提高1.0%。
4、妇女成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2016年,全市成人识字率为97.4%,平均受教育年限大幅度提高,2016年达到9.7年。
(三)女性就业保障扎实推进
1、女性就业基本稳定,失业状况有所控制
2016年,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35.19万人。其中,女性11.97万人,女性就业人数稳步上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9万人。其中,女性0.31万人,失业状况趋于稳定。
2、贯彻男女平等国策,女性社会保障不断推进
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6.1万人。其中,女职工参保人数为17.2万人,较2015年增长10.26%;全市城镇女职工、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9.1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人数1.4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人数为18.21万人,较2015年增长0.5%;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人数为16.27万人,较2015年增长1.31%;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女性人数为92.34万人,较2015年增长5.69%。
(四)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显著增强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妇女发展规划要求,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配备率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
1、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配备情况。2016年,市级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
2、女代表、女委员比例保持相对稳定。2016年,市人大代表375人,其中女代表101人,占代表总数的26.93%;市政协委员385人,其中女委员85人,占委员总数的22.08%。
3、妇女参与村(居)民委员会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全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22.5%,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85%,这为广大妇女平等参与民主管理,谏言献策和施展才华拓展了平台。
4、女性跻身公务员、干部队伍步伐明显加快。2016年,吕梁市公务员总数1.76万人,其中女性为5059人,比2015年增加300余人;2016年吕梁市干部总数9.97万人,其中女干部5.41万人,比2015年增加2.05万人。
(五)妇女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2016年,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政府各部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的犯罪行为,大力开展对弱势妇女实施社会援助活动,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2016年,全市破获强奸案件45起,比2015年增加18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4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69起;全年解救被拐卖妇女2人。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全市的妇女安全形势得到明显好转。
(六)妇女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优化社会环境、保护自然环境是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可持续发展的要素。
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2016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为88.2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3.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38.69%和24.83%,分别比2015年提高6.31和1.75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67%;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55%,比2015年增长6.4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83.8%,比2015年提高2.82个百分点。
2、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2016年,我市积极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为社会弱势群体创造较好的生活环境。全年全市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236个,比2015年增加17个。
三、“妇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妇女规划”高效实施,妇女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妇女卫生保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偏低。2016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02%,较2015年增长2.05%,提升幅度太小。
2、妇女常见病筛查率2016年仅为29.61%,远远低于吕梁“十三五”规划80%的目标。
3、婚前医学检查率过低,仅为0.05%。
(二)妇女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女性就业形势发展向好,但受性别歧视、传统观念、自身条件限制,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即使就业,从事的也是一些技术含量低、收入低的行业,这对提高妇女地位、改进妇女生活质量都有影响。
(三)农村卫生环境条件较差
2016年末,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88.2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3.3%,虽然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与《吕梁市妇女“十三五”规划》95%和100%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
四、加快发展妇女事业的建议
为进一步实施好我市妇女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改善妇女生活生存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妇女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议如下。
(一)加大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力度,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一是合理安排和适当增加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医疗卫生等经费的投入,充分解决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断推广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大力推行农村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充分提高妇女享受保健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二是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婚前检查是控制和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源头,也是预防和减少出生人口缺陷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健康知识知晓度,积极支持和维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实施,营造自觉进行婚前检查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强化妇女干部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增强她们的政治、经济管理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各项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大胆选拔任用女干部,做好女干部的岗位交流以及妇女人才的队伍建设,使公务员中女性比重、领导岗位上的女性比重进一步提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拓展女性就业领域,保障女性就业权利
一方面市人社、农业、科技及各级妇联应把下岗女工再就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引领妇女创业就业等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千方百计组织妇女创业就业,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妇女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求就业机会。另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优化公平就业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公平就业的氛围;同时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督,制止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发生性别歧视现象,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不断探索妇女就业新途径、新策略,打破职业、行业间的性别壁垒,扩展妇女就业渠道;为妇女创业提供更多的技能培训、资金支持、市场信息,增强妇女就业能力,实现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