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17-11-21 10:28:00
前三季度,全市经济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稳中回升、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各项经济增长进入了合理区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综述
(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7年前三季度吕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35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82元,同比增长为7.4%。全省11个地市,增幅排名第四位。
(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1、收入基本情况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80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10元,同比增长为6.3%。增速低于全省(6.4%)0.1个百分点。全省增幅排名第七位。
2、收入增长的原因
(1)2016年增效政策对数据增长仍起到拉动作用。如:车补发放与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设计4455人,人均月增长355元。
(2)工资性收入上涨较多,部分县市补发了上调的工资。落实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57号)精神,提高了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标准,在原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月按职务(职级、岗位、技术等级)加发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上职务200元、乡科级副职(含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及以上职务)150元,科员及以下职务(含助理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及以下技术等级)100元。市人社局与财政局联合下文,转发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吕人社字〔2017〕63号),从2016年7月1日起,离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厅局级正职每人每月增加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市人社局与财政局联合下文,《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吕人社字〔2017〕208号),从2017年取暖期起,在现行市直取暖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40%。从10月1日起,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620元、二类1520元、三类1420元、四类1320元,依次调整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9.8元、二类9.2元、三类8.6元、四类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8.5元、二类17.4元、三类16.3元、四类15.2元。今年上半年煤炭行业升温,企业经济回暖,春节期间,部分企业发放拖欠工资。如孝义矿区一季度补发了去年拖欠的3个月工资。岚县由于在建工程较多,工人工资上涨,大工由去年的200-250元上涨到今年的200-300元,小工由100-150元上涨到今年的150-200元。县级机关发放年终奖励、部分县补发二年的边远津贴等。
(3)市域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市经济在去年下半年企稳回升的基础上,稳中向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扩大,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年初提出的“保中游、争上游”目标,前三季度 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位列全省第一;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省排名第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排名全省第八。
(三)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1、收支基本情况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1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87元,同比增长为6.6%。增速于全省(6.6)持平。全省增幅排名第六位。
2、收入增长的原因 (1)2017年,印发了《吕梁市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行动方案》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加大贫困县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力度。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带动,到2017年底户均新增产业收入3000元以上。同时我市高度重视,提出推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抓好农业生产、壮大龙头企业、拓展销售市场、抓好人居环境改善等措施,努力提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2)扶贫投入逐步显效。今年市级财政安排特色产业扶贫资金1.25亿元,其中直接用于农民补贴的资金4834万元,累计覆盖农户25.4万户次、农民77.2万人次,其中贫困户10.5万户次、贫困人口33.1万人次。通过上述产业,预计实施户人均收入2000元左右。全市雨露计划教育扶贫资助11864户,资金2372.8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资金905.5万元,资助1811户。吕梁市光伏扶贫项目投资44336万元,收益分配到村238.94万元。分配3000元深度贫困户数704户,分配3000元深度贫困人数1971人,人均收入1212元。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促进了转移性收入增长。扶贫投入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
(3)煤价上涨,带动农民就业的机会增加,提高了农民的打工收入。
(4)中药材种植面积高速增长。中草药材类种植面积3799.2公顷,同比增加2958.8公顷,增长3.5倍。
(5)吕梁市针对农村贫困劳动人口多、外出就业意愿强烈等实际情况,启动10万贫困人口护理培训计划,并将“吕梁护工”培训就业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工作之一,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6万护工护理和家政培训就业,其中2017年计划培训1.25万人,转移就业1万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据统计,全市已累计培训9期13511人,实现就业5936人,就业率43.9%。在吕梁输出的护工群体中,妇女占到了85%,其中养老陪护、月嫂、育儿嫂、家政、保姆等细分护工专业,妇女占到了95%。“吕梁护工”培训计划已经成为吕梁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途径。
(6)退耕还林造林工程投资32412万元,带动2.02万农村居民增收,人均增收8000元。三北防护林工程,投资4960万元,带动0.26万农村居民增收,人均增收5800元. 中央造林补贴, 投资60万元,带动80人增收,人均增收3000元。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投资资金600万元,带动120人增收,人均增收3000元,通道沿线荒山绿化项目,投资金额640万元,带动284人增收,人均3000元。天保森林管护项目投资4382.3万元,带动0.6118万人增收,人均增收7000元。农业合作社、农业造林等政策已经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中有所体现。
二、影响居民收入的不利因素
(一)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对工资性收入依赖较大,工资在现有经济情况下,上涨可能性不大,严重影响居民收入增长速度。
(二)农村经济不容乐观
农作物播种面积略缩。受退耕还林和先旱后涝部分耕地无法下种的影响,全市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37.2万公顷,同比减少1.3万公顷,同比下降3.5%。其中,夏粮播种面积为1728.7公顷,同比减少6.1公顷,同比下降0.4%,总产量4750.3吨,同比减少750吨,同比下降13.64%。秋粮播种面积为33.9万公顷,同比减少1.1万公顷,同比下降3.1%,秋粮总产量为98.9万吨,同比减少12.1万吨,同比下降10.9%。
(三)环境影响较大
局部地方旱情严重,影响了播种和出苗。据统计,5月1日-6月16日,全市平均降水48.2毫米,同比63.5毫米偏少24%,全市有近20万亩农作物无法入种,出苗率参差不齐,有的还不达50%。长势也不容乐观,旱情较为严重。在后半年的收入中要引起足够重视。
三、建议
1、2017年是住户调查新周期样本轮换年。新一轮样本轮换工作是做好住户工作的基石,样本选取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今后五年的住户数据质量,决定着住户调查工作是否有代表性,因此各地方政府要引起重视。
2、县里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召开部门协调会议,详细通报各部门出台的增资政策,实施的惠民工程项目,评估给予居民的实际增收情况,以保障惠民政策实施效果真实的体现到居民收入中去。
3、特别注意是在扶贫政策力度加大,各级政府更加关注脱贫的情况下,各地要及时了解有关强农惠农助农和扶贫政策,提醒政策涉及到的调查户及时记录各项补贴和实物发放情况,避免少记漏记和重复记账。今年重点关注“扶贫移民搬迁、退耕还林、采煤深陷区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农村住房抗震改造”等政策,尽可能的将扶贫成果反映在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上。
4、拓宽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渠道。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城乡居民增收的重要基础,在居民收入中举足轻重。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大力发展优质小杂粮、马铃薯、蔬菜、食用菌、畜牧等特色产业。创新助农增收机制,通过培育新型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组织,推广土地股份合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发展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长效的增收机制。
5、加快工资性收入增收步伐。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拉动力量,在农民收入中占据重要位置。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服务,优化农民工技能培训结构,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6、提高财产性收入比重。盘活农村土地产权和流转,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研究制定财政投入形成资产量化为农民合作组织成员股份的办法,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机制和模式。
7、紧紧抓住《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出台的机遇,大力培育发展产业 。要紧抓《考核办法》出台的有利时机,形成倒逼机制,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发展壮大新实体经济、新产业模式,不断推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