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来源:吕梁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18-04-19 15:48:00

  吕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吕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梁市统计局

  2018年417日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78.9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市98.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75.0万户,占95.0%;拥有2处住房的2.8万户,占3.6%;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2万户,占0.3%;拥有商品房的2.4万户,占3.1%。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石)木结构的37.7万户,占47.8%;砖混结构的35.5万户,占44.9%;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2万户,占4.0%;竹草土坯结构的1.2万户,占1.5%;其他结构的1.4万户,占1.8%。

   

  二、饮用水

  全市52.2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66.2%;12.1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15.3%;11.0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4.0%;3.1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3.9%;0.2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2%;0.1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1%;0.3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3%。

    

  三、卫生设施

  全市使用普通旱厕的62.3万户,占79.0%;使用卫生旱厕的12.1万户,占15.3%;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3.2万户,占4.1%;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0.5万户,占0.6%;无厕所的0.9万户,占1.1%。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

  全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6.2辆,摩托车、电瓶车73.3辆,淋浴热水器13.2台,空调5.0台,电冰箱60.7台,彩色电视机99.7台,电脑30.3台,手机196.2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68.1万户,占86.3%;主要使用电的38.7万户,占49.1%;主要使用柴草的23.7万户,占30.1%;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4.6万户,占5.8%;主要使用沼气的0.1万户,占0.1%;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1万户,占0.1%;使用其他能源的0.9万户,占1.2%。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