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19-06-20 09:24:0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业、驻临单位: 

现将山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晋统考办字〔201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晋统考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加强报名宣传力度。 

二、考试报名及相关规定 

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报名平台和报名时间见附件1。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2。 

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次90元,高级资格考试暂不收费。因今年缴费系统尚未完善,资格审核成功后需要现场缴费,缴费时间范围为7月22日至31日。缴费地点:吕梁宾馆北楼615。联系方式:0358-8239976   13313588329刘君君。 

准考证由考生在统一报名平台上自行打印。(重要提示:2019年初、中级考试上下午考场不在同一地点,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信息,提前做好准备。) 

吕梁市统计局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 

关于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文件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要求,现就我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及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开通时间范围为6月20日至7月19日,资格审核时间范围为6月20日至7月30日(线上审核与现场审核相结合)。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统计考办)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五、考务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373号)文件规定,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次90元,高级资格考试暂不收费。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缴纳考务费。

山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附件2: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规定, 

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四)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五)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六)获博士学位。 

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一)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两年: 

(二)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三年; 

(三)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四年; 

(四)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五)获得大专学历,在县(区)级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满二十年,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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