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07-30 09:25:00
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有效服务“三零单位”创建,筑牢人民调解维护全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调解七进、服务三零”专项活动要求,我县以龙门社区物业为试点,成立了“龙门社区调解工作室”。
一、设立物业调解工作室。
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在“七进”场所做到“四有”。一“设立龙门社区调解工作室”。二“挂牌”:我局在龙门社区悬挂人民调解工作室标牌。三“亮标”在调解室悬挂全国统一的人民调解标识。四“值班”: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调解员值班制度并做好接待、登记、调解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龙门社区调解工作室”由社区干部、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公司房管员、物业办工作人员和原搬迁村调解员共同组成,负责本社区一般性的物业纠纷调解,宣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协助业主委员会依法、理性维权负责一般物业服务纠纷的预防、受理、调解及纠纷信息的排查。此外,遇到影响较大、情况复杂和处理难度较大的物业服务纠纷时,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参与纠纷的调解处理。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物业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解员秉承着爱岗敬业、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的原则,在调解的服务内容上涵盖到了社区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小区物业的经营,小到邻里之间因油烟、漏水“小纠纷不出社区、大问题不出街道”。今年前半年,已调解物业纠纷3起,成功2起。
四、形成调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
社区的最小网格,社区是否和谐稳定,直接影响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由于每户业主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各不相同,业主间常会因为电动车充电、宠物管理、装修噪音等问题发生矛盾。如何有效化解小矛盾、共建大和谐,为业主提供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单靠物业公司难免势单力薄。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室,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处理物业纠纷,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广覆盖的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所具有的简便、及时、快速、低成本等优势,将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