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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山西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0-03-11 08:14:31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各级政府坚强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下,经过调查人员艰苦努力, 2019年度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抽取了1224个乡(镇、街道),3187个村(居)委会,3196个调查小区,调查登记常住人口70.57万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9111零时。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评估,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全省人口出生率为9.12‰,比上年下降0.51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5.85‰,比上年上升0.5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7‰,比上年下降1.04个千分点。据此推算,我省2019年底常住人口为3729.22万人,比上年增加10.88万人。 

  二、人口的分布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各市2019年底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太原市        446.19万人 

  大同市        346.30万人 

  阳泉市        141.75万人 

  长治市        347.81万人 

  晋城市        235.30万人 

  朔州市        178.45万人 

  晋中市        338.95万人 

  运城市        537.26万人 

  忻州市        317.28万人 

  临汾市        450.84万人 

  吕梁市        389.09 

  三、人口的年龄构成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84.3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67%1564岁人口为2737.7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3.36%(其中:15-59岁人口为2480.9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6.53%);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9.1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97%。常住人口中, 60岁及以上人口为625.1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76% 

  四、人口的性别构成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97.8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0.89%;女性为1831.4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9.11%,性别比(女=100)为103.62 

  五、家庭户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共有家庭户1307.8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688.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8.99%,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82人。 

  六、城乡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20.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9.5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08.4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0.45% 

    

    

    

    

  主要指标解释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3124时的人口数。本公报中的人口数是指本年度12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并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户口待定的人口。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家庭户人口  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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