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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413元

来源:山西省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2-05-31 09:02:40

2021年山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13元,比上年增加7674元,名义增长[1]10.3%,增速比2020年提高2.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4938元。

分市看,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前3位的市分别是太原市95688元、吕梁市80842元朔州市80145元;排后3位的市分别是运城市68636元、阳泉市71279元、忻州市72267元。增速排前3位的市分别是临汾市12.3%、运城市11.9%吕梁市11.9%;排后3位的市分别是忻州市7.4%、晋城市8.4%、晋中市9.0%。最高和最低的市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4,与上年相比差距持平。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1149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1101元,采矿业99948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倍、1.2倍和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9400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832元,农、林、牧、渔业52618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7.8%、50.8%和63.8%。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金融业,分别增长16.3%、16.1%和15.2%。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降1.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增长3.0%,教育增长3.2%。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9672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单位(主要指股份合作、联营、其他内资单位)45640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5.4%。

从增长速度看,集体单位年平均工资的增速最高,增长17.5%。除集体,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其他单位的平均工资增速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包括:股份合作、联营、其他内资。

6.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山西统计年鉴-2021》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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