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燃煤炉灶的整治助推吕梁市的节能减排工作

来源: 更新时间:2011-04-19 11:24:00

营业性燃煤炉灶整治是大气烟尘整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吕梁市政府出台的《吕梁市区大气烟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在整治范围内的所有洗浴中心、酒店、宾馆、干洗店等营业性服务行业一律禁止燃用原煤,强制使用电、煤气、液化气、固硫型煤等清洁能源。4月1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做到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没有通过环保部门达标监测验收的,一律停业整顿。这项举措一举多得,既节约了能源,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进而达到市区环境极大的改善,为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