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01263514-2-QT-0016
二、实施部门
吕梁市司法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适用范围
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设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5号)
七、办理条件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八、申办材料
1.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需填写拟设机构基本信息,申报单位意见,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3.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包括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等)
4.拟任法定代表人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申报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推荐材料或任命文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和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未被开除公职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5.拟任机构负责人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或机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机构负责人推荐材料或任命文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和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未被开除公职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6.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7.资金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资金公证书)
8.住所证明(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9.仪器、设备说明(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用途、购置日期、价格等)及所有权凭证(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10.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包括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或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11.司法鉴定机构章程(限于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住所和注册资金 (2)司法鉴定机构的宗旨和组织形式 (3)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4)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的产生、变更程序和职责 (5)司法鉴定人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6)司法鉴定机构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7)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变更、修改 (8)司法鉴定机构内部执业管理、质量管理形式 (9)司法鉴定机构资产来源、财务管理和使用分配形式 (10)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撤消后的终止程序及其资产处理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12.司法鉴定机构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业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管理制度、内部讨论和复核制度、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和证书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和业务考评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13.申请执业司法鉴定人一览表、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同“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应提交的材料一致)
以上材料提供4份(其中1份证明需原件,另外3份复印件)
九、办理方式
单位办理。
十、办理流程
1.受理
2.初审
3.省厅组织专家评审
4.省厅审批
5.省厅制证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评审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邮寄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可在60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或山西省司法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310620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8310620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查询电话:83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