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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吕梁市行政执法公示
来源:吕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新时间:2020-07-13 15:43:00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适用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备注
1
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
《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贴挂、设置宣传品的; (三)在临街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 (四)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的,或虽经批准饲养信鸽但未设置保洁防护设施的; (五)栽培、整修树木花草,未及时清理枝叶、渣土的; (六)造成自来水、污水、粪便外溢或者清理下水、污水淤泥未及时清运的; (七)各种经营性摊点,不及时清理垃圾的; (八)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垃圾、粪便的。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企业\自然人
3%
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2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手续情况检查
3
对已取消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取消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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