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源:吕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新时间:2021-06-24 17:03:00

 

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项目 

承办机构 

审核条件 

审核依据 

审核机构 

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 

重点 

审核 

期限 

1 

行政处罚 

依据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依据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规科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资料;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法规科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办单位在指定时间提交。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市局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件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2 

其他类 

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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