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红军东征文化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05 10:21:10

石楼县红军东征文化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石楼县红军东征文化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二、招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石楼县红军东征纪念馆

(二)单位地址:沁园街东征广场

(三)单位简介:红军东征纪念馆,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东征大街,总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红军东征纪念馆是山西省文物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是一所革命纪念专题博物馆。1991年,经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宣部批准兴建红军东征纪念馆;1993年,奠基;1996年5月5日,落成开放。截至2021年末,红军东征纪念馆共有革命文物、图片、资料1231件,革命实物展品328件。 2009年5月,红军东征纪念馆被中宣部授予“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称号;同年被国家文物局评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2017年,红军东征纪念馆被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定为国家级国防教育基地。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背景

1991年,经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宣部批准兴建红军东征纪念馆;1993年,奠基;1996年5月5日,落成开放。截至2021年末,红军东征纪念馆共有革命文物、图片、资料1231件,革命实物展品328件。 2009年5月,红军东征纪念馆被中宣部授予“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称号;同年被国家文物局评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2017年,红军东征纪念馆被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定为国家级国防教育基地。

(二)建设地点

石楼县东征纪念馆南侧(红军东征文化园内)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300m(约合20亩),总建筑面积10983.36m'。其中:红军东征文化研学楼建筑面积3423.36m;红军东征文化后勤服务楼75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建一栋地上2层倒“L”型研学楼,1栋地上7层后勤服务楼及场地内配套的道路、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电力、暖通、消防、标识牌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7300万元。

四、项目优势分析

(一)区位交通优势

项目紧挨S248省道,交通便利。

(二)资源优势

石楼县红军东征文化培训基地位于石楼县东征纪念馆南侧(红军东征文化园内),紧挨沁园春.雪展演中心、陈列馆,有更多的文化底蕴,和革命家的历史文稿,是一个学习,旅游的好地方。

五、项目市场前景

石楼县红军东征文化培训基地位于石楼县东征纪念馆南侧(红军东征文化园内),紧挨沁园春.雪展演中心、陈列馆,有更多的文化底蕴,和革命家的历史文稿,是一个学习,旅游的好地方。

六、项目的配套要素

(一)项目周边交通情况

项目紧挨S248省道,交通便利。

(二)项目七通一平(道路、给水、电通、排水、热力、电信、燃气及土地平整)等配套设施都在设计中。

七、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建设进度及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已立项,正在办理其他手续

八、项目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成后,可以吸引大量游客到此一游,增加游客量,更好的带动游客在周边旅游胜地消费,预计每年接收游客10万次,年收入约400万元,可以大大提高财政收入,及税收。

九、招商目标

招商需求:寻找投资合作伙伴

招商对象:面向全国招商,不限制招商范围

拟引资金:拟引资1亿元

合作方式:合作、独资均可等。

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服务措施

(一)优惠政策

石发〔2019〕25号文件关于支持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石政办发[2022]14号关于印发《石楼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加大培育服务企业上限。培育壮大限上服务企业,2022年上限入统一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第二年营业收入增速保持正增长且不低于全县行业平均水平,再给予1万元奖励;连续3年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再给予2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主动联系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企、企业专家多元化合作。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孵化中心,中试基地)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支持市场直接融资。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实施股份制改造。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20万元;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2万元;对当年入库中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5万元。

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按照宜大则大、宜精则精的原则,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次培育机制。从2018年起,对首次上规入统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在省市级奖励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连续3年的,在省市级奖励基础上,再奖励2万元。从2018年起给予“小升规”企业3年的适应调整期,3年内保持税收负担总体不增,可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得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分別奖励5万元、3万元。对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山西民营企业100强,在省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减轻民营企业税费。全面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适时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滞纳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加强和防范逃避税行为。规范税收征管和检查,避免因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清理规范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国家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稳定缴费方式,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加快推进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规范中介服务,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二)服务保障措施

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县政府出资牵头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优质民营企业发展生产、扩大规模、良性发展提供贷款担保,合格设置担保费率,放宽盈利性考核指标,有效弥补民营企业贷款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制定对我县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政策,根据有关政策给予担保机构相应补贴。

十一、招商项目联系人信息

姓名:王宇强

单位: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职务:副主任

联系方式:139358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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