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石楼 40MW 风电项目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更新时间:2023-06-29 10:06:26

中广核石楼 40MW 风电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中广核石楼 40MW 风电项目

二、招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中广核石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石楼县龙交乡王家沟仁义风电厂

(三)单位简介: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核新能源”)是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成员公司,是中广核在境内非核清洁能源的开发、投资和业务管理平台,负责管理中广核境内非核清洁能源项目。

中广核自2007年正式进军非核清洁能源领域,从第一个新能源项目并网发电,中广核新能源历经多年发展,新能源业务已成为中广核发展的第二支柱产业,中广核新能源业务包括风电,太阳能,水电,燃气,热电联产等类型。中广核新能源于2020年底国内在运装机总容量突破2400万千瓦,实现年度新增投运超400万千瓦的历史新高。中广核新能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区域能源综合利用解决方案,在区域能源,煤改电,清洁供暖,售电,储能等新业务以及运维检修,能源托管等领域上,力求为客户提供为佳的能源解决方案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了扎实的工程建设和生产运维能力,形成了安全标准,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立体化保障体系,具备售电服务,区域利用,运维检修等能源服务对外输出能力。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背景;

山西省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东部,北界长城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西隔黄河与陕西省 相望,南抵黄河与河南省为邻,东依太行山与河南、河北两省毗连。省境轮廓大体呈由东北倾 向西南平形四边形,介于东经 110°15′-114°32′,北纬 34°36′-40°44′之间,南北长 680 公里,地形较为复杂,境内有山地、丘陵、高原、盆地、 台地等多种地貌类型,山区、丘陵占总面积的 2/3 以上。

(二)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充分利用吕梁市石楼县未利用地、荒地等土地资源,建设 40MW 风电项目, 接入新建 220kV 升压站中,然后送至灵泉 220kV 系统变电站中,并已在实地现场考察核实变电 站满足消纳和接入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有关政策。本 项目的建设能充分利用当地的太阳能资源、土地资源;对缓解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有促进 作用,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同时给当地带来大量的绿色电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具有突出 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本项目的建设能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40MW风电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龙交乡,规划容量40MW。工程场地所在区域地貌为圆顶状低山地貌,风电场场址海拔在1178m~1399mm。距石楼县约22km,其间有省道及既有县乡公路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 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工程投资概算,工程固定资产静态投资为 46868.32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430.2 万元。 (2) 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借款按复利计算利息,当年的利息按投产容量进行分割,一部分计入固定资产,另 一部分则计入发电成本。经计算,本项目计入固定资产的建设期利息为 430.2 万元。 (3) 流动资金 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风电系统容量估算,估算指标为 30 元/kW,总计 330 万元,其中 30% 为自有资金,70%采用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4.35%。流动资金随机组投产投入使用,利息 计入发电成本,本金在计算期末一次性收回。

四、项目优势分析

根据气象站的实测数据资料和场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气象条件的初步影响分析如下:

  (1)气温影响分析。逆变器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25℃~60℃,电池组件的工作温度范围为-40℃~85℃。参照 气象站提供的气象数据,当地极端最高气温 37℃,极端最低气温-23.3℃,拟选场区的气温条 件对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可靠运行及安全性没有影响。逆变器在应采取通风措施使得其在高温下 能正常工作。在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串并联组合设计中,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气温情况进行相应的 温度修正,以确保整个太阳能发电系统在全年中有较高的运行效率。

(2)风速影响分析。 拟选场区地势平坦,多年平均风速 1.7m/s,多年最大风速 23m/s,微风(1307天) 东风(886天) 北风(358天) 西北风(281天) 南风(272天) 无持续风向(264天) 东南风(223天) 西南风(208天)。 

(3)降雪分析。在气象观测站处每年最大积雪深度为 38.0cm;因此在进行光伏组件的支架设计时,光伏 组件的最低点应高于当地最大积雪深度,同时要考虑积雪荷载的影响。

五、项目市场前景

(一)市场分析:山西省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东部,北界长城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西隔黄河与陕西省 相望,南抵黄河与河南省为邻,东依太行山与河南、河北两省毗连。省境轮廓大体呈由东北倾 向西南平形四边形,介于东经 110°15′-114°32′,北纬 34°36′-40°44′之间,南北长 680 公里,东 西宽 380 公里,总面积 15.63 万平方公里。地形较为复杂,境内有山地、丘陵、高原、盆地、 台地等多种地貌类型,山区、丘陵占总面积的 2/3 以上。 石楼县位于吕梁山西麓,黄河东岸。东以黄云山、石楼山为界与交口县相邻,南与隰县、 永和县接壤;北与中阳县、柳林县毗连;西隔黄河与陕西省清涧县相望,总面积 1742 平方千 米。 石楼县地处黄河中游东岸,吕梁山脉以西、属于黄土高原一部分。地势东高西低,郡山连 绵,地表复盖有深厚的黄土,因受流水侵蚀、冲刷,沟壑纵横,地形破碎。全境可分为山地区 和丘陵区。东部山地石楼山,古称通天山,南北走向,由许多山峰构成,姿态雄伟,因山上石 叠如楼,故于唐时改名为石楼山。主峰期盘山海拔 2000 米,为县境最高峰。中南部山地,主 要山峰有四十里山和团圆山,海拔均在 1400 米以上。西部和北部及城关一带均为黄土丘陵区, 较大垣面有薛家垣、曹家垣、西山垣等,海拔均在千米以上。 石楼县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为 9.2℃,一月零下 7℃,七月 22.7℃,年降雨量 550 毫米,霜冻期为九月下旬至次年四月下旬,无霜期 180 至 190 天。 根据县气象站 1957—1985 年的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 9.2℃(最高年为 1961 年,9.9℃; 最低年 1967 年和 1976 年,8.3℃)。一月份最冷,日平均气温—6.8℃,极端最低气温 1967 年 1 月 15 日曾出现—23.3℃;七月份最热,日平均气温 22.5℃,极端最高气温 1966 年 6 月 21 日,曾达 37℃。一般在十月上旬,日最低气温降至 0℃或以下,四月上旬升至 0℃以上。 全县日平均温度稳定在≥0℃的日期。

    六、项目的配套要素

环境保护。本项目属于节能减排环保项目,电站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废水、烟尘等,基本上不会产生环境污染。本项目建设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可节约能源,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七、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山西省能源局下发的指标,正在与省、市、县各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八、财务评价及社会效益分析

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财务效益分析,考察项 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等财务状况,以判断其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本项目所发电量采取“全额上网”模式。财务评价结果如下: (1)根据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可计算出以下财务评价指标(税后): 本工程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6.38%; 投资回收期为 6年。 (2)根据项目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可计算出以下财务评价指标: 本工程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8.91%; 资本金财务净现值为 2643.14 万元。

九、招商目标

招商需求:寻找投资合作伙伴

招商对象:面向全国招商,不限制招商范围

拟引资金:拟引资2.5亿元

合作方式:合作、独资均可等。

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服务措施

(一)优惠政策

石发〔2019〕25号文件关于支持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石政办发[2022]14号关于印发《石楼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对首次上规入统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第二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连续三年未退出的,再给于2万元的奖励。

加大培育服务企业上限。培育壮大限上服务企业,2022年上限入统一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第二年营业收入增速保持正增长且不低于全县行业平均水平,再给予1万元奖励;连续3年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再给予2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主动联系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企、企业专家多元化合作。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孵化中心,中试基地)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要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民营企业贷款“125”方向性指标的要求,在不放松信贷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信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积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现单户授信额度1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类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水平。        

制定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落实好《吕梁市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县政府制定完善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出资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机构放大贷款规模,对转型发展科技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减轻民营企业税费。全面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适时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滞纳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加强和防范逃避税行为。规范税收征管和检查,避免因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清理规范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国家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稳定缴费方式,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加快推进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规范中介服务,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二)服务保障措施

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县政府出资牵头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优质民营企业发展生产、扩大规模、良性发展提供贷款担保,合格设置担保费率,放宽盈利性考核指标,有效弥补民营企业贷款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制定对我县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政策,根据有关政策给予担保机构相应补贴。

优先保障土地指标。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对市、县级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优先土地供应,对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民营企业,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在不低于土地实际各项成本之和的原则下,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降低用地成本。一是对符合城建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二是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未利用地开发潜力和适应性评价基础上,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因地制宜调整连片特困地区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以出让方式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出让底价可根据工业项目所在区位和土地前期开发利用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50%执行。利用荒山、荒漠、荒滩等未利用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需转为建设用地的部分,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建设施工期间的临时用地,依法按规定办理临时审批手续。不改变原有利用类型的非建设用地部分,可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或由用地单位提出土地利用限制条件,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协商补偿,或以多种方式有偿使用,工业项目按照此规定拟定的出让底价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拓宽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可灵活选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采取长期租赁方式供地的,可以调整为出让供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届满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可依法续期;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租、转让或抵押。

十一、招商项目联系人信息

姓名:王宇强

单位: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职务:副主任

联系方式:139358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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