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便民问答

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须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7-10-20 14:47:17

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须知

 

一、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二、根据不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I、申报项目和主要经营项目;

2、与上述申报项目有关的功能分区平面图;

3、卫生管理组织或卫生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5、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

6、从业人员情况(数量、岗位、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等情况)

7、相关的卫生审查资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结果。

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每年复核一次。

四、复审换发卫生许可证时,

1、申请单位应于许可证有效期之前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并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其他资料同以上有关规定;

3、申请单位交回原卫生许可证。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A4纸宋体3号字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吕梁市网络中心承办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版权所有:吕梁市网络中心   电子邮箱:llszfbwlzx@163.com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