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征缴

来源:山西日报 更新时间:2020-08-31 08:35:00

  8月26日,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9月1日起,开始2020年预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提高30元。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变更后次日可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因自身原因造成缴费错误或重复缴费,由缴费人自行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退费政策及申请资料请咨询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需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对需个人缴纳差额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标注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需要补缴保费且符合补缴政策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补缴。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

  缴费渠道分为自行缴费、集中代收和银行批扣三种。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选择集中代收方式的缴费人可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协办代收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缴费人选择银行批扣的(当地是否开通批扣业务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有缴费人与银行、银行与税务部门分别签订两方协议,缴费人将保费预存至签订协议的账户内,通过银行扣款完成缴费。

  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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