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事项

来源:山西日报 更新时间:2026-05-07 18:03:46

省教育厅日前发布通知表示,为持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事项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科目笔试安排,由“每次考试覆盖所有考试科目”调整为“每年安排的考试覆盖所有考试科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科目笔试,每个学期末组织一次,夏季安排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4科考试,冬季安排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5科考试。不合格科目提供1次补考机会,考生可报考下一次同科目合格性考试。此次调整从2025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
  省教育厅在通知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实施,强化监督指导,确保调整政策精准落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保障考务经费、标准化考点建设、师资培训等资源,督促普通高中学校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结合年度考试周期优化教学进度。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完善考籍管理和成绩认定机制,规范命题、组考、阅卷、评分等关键环节流程,为考试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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