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人民医院微信 更新时间:2018-03-19 08:23:00
吕梁市人民医院
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一站式服务
2018年1月1日,吕梁市人民医院按照吕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停止使用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系统,及时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上线工作,保障了广大参保农民及时享受到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同时,医保科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和修改存在问题,不仅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而且于目前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
城乡居民医保一站式服务,就是参保的城乡居民,在吕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除了出院时能即时结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能同时进行大病报销(符合大病报销条件的)、大病二次报销(符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6兜底报销”(符合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的)。
吕梁市人民医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一站式服务,不仅落实了国家医保政策,而且使城乡参保患者享受到了更快捷高效的医保结算服务。
重要提醒与告知:
1、办完出院后,到5号窗口打印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 ,并妥善保存。
2、自行复印并留存以下凭证复印件:
出院证
诊断证明
住院收费票据
领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后,资料概不外借。
3、每个城乡居民医保病人,医院只能提供一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请妥善保存,以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