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二十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来源:吕梁人社 更新时间:2022-09-20 16:22:27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省内及制度内转移

在原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减少后,在新参保单位直接办理人员新增即可。因多账户原因无法直接转入的,需在转出地经办机构申报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生成《转移接续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转出。转入地经办机构调取或收到《转移接续参保缴费凭证》后办理个人账户关系转入。

跨省、跨制度转移

原参保单位或个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相关信息,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缴费凭证》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出具《联系函》,通过部转移系统将《联系函》发送至转出地社保机构。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参保人员说明原因,退回《参保缴费凭证》,不予受理。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联系函》,核对相关信息并生成《信息表》,并将《信息表》传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转入地经办机构应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信息表》并对相关信息完成审核确认。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对《信息表》的确认指令,办理基金划转手续。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后及时核对转移资金,并通过部转移系统反馈处理。


(详询参保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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